天津地铁系统“一号腐败大案”颇具讽刺性:地铁公司党委书记向中纪委举报了“老搭档”——地铁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则在“双规”期间检举了党委书记。最终,天津地铁一、二把手双双落马,原党委书记王春清获刑13年,原总经理高怀志获刑20年。(11月29日 《中国青年报》)
党政一把手“狗咬狗”双双落马,的确吸引公众的眼球,也让人出气解恨。但笔者认为,这绝非反腐的“辉煌战果”,相反,却露出了权力监督和制度反腐之“羞”。试想,如果两位贪官“精诚团结”,心谙“大路朝天,各走半边”之理,一直“相敬如宾”,即使拥有共同的行贿人,也说不定会东窗事发,身陷囹圄,拟或继续以“清廉好公仆”的形象示众,在主席台上面不改色心不跳地介绍拒腐防变“经验”……
近年来,类似的“窝里斗”早非独例,有夫妻反目的,有情妇反水的,更多的则是同僚内讧。比如,武汉科技大学原校长刘光临的落马,源于该校原党委书记吴国民的多次举报,没料到,两个月后吴国民也因涉嫌受贿被刘光临“咬出”。此外,江西国土资源厅三名副厅长先后落马获刑,以及近日因受贿或超5000万元引爆网络的江苏财政厅副厅长张美芳,其落马的直接原因,亦是源于内部分赃不均“狗咬狗”所致。
也有人认为这样的贪官太弱智、太搞笑、太另类——自己屁股上到处是“屎”,怎么不收敛一点,反而主动翅起屁股,将自己暴露在纪委和检察机关的视线之下呢?窃以为,贪官们“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绝不是一时头脑发热,也绝没想到会“同归于尽”,而是自恃其背后有“保护伞”罩着,自以为过往的“腐迹”只有天知、地知、已知,对相关制度、监督没当回事,妄想在清除“异己”之后,谋取更大的利益,获得更多的好处。
如同大多数人一样,笔者纳闷的是,贪官们的“窝里斗”大多是有前兆的,为何那么多“有关部门”长久没有发现他们的“蛛丝马迹”,那么多检查、考评、任用机制成了装点门面的摆设,那么多监督的“探头”成了“睁眼瞎”,居然要由内讧“咬”出来,而且一“咬”就很“雷人”,一“咬”就能抓到腐败大鱼?这样的另类景观频现,是好事,也有看点,但绝不能津津乐道,当作反腐成果来炫耀。
多年来的实践告诉我们,指望“贪官内讧”、“情妇反水”等“偶然”因素来打开反腐缺口是最不靠谱的,也绝不是什么可资借鉴的反腐经验。在当前国情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才是首选之举。而如何让权力不再信马由缰,如何让监督无处不在且时时刻刻令官员敬畏,显然不能一蹴而就,还有大量工作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