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轮警务机制改革,不独在河南郑州,商丘、新乡、安阳等地已经先行试点。其要义在于,此前诸市的公安体制建构,是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派出所三级跳,如今,将隶属区县一级的公安分局直接撤销,由市局统一管辖各派出所。此外,以前派出所太多,太散,现在则进行合并。以郑州为例,10个公安分局全部取消,与原来的114个派出所整合,成立了29个新派出所。安阳市则将7个分局、32个派出所组建为14个新派出所。
看起来,这种改革,与喊了多年的“省管县”极其相似:把在中间作梗的阑尾切除,扩充基层肌体的权力,给予其更广阔的成长空间;同时,少了一道关卡,可以提高政府的行政反应能力与效率。
当然,二者有一个本质区别,像郑州、安阳这种警务机制改革,乃是发生在公权力系统内部,犹如将蛋糕做成了,考虑的是怎样切割的问题;“省管县”改革若欲取得重大突破,长治久安,则必须与地方自治、基层直选结合起来,质言之,这并非公权力一己之私,还涉及与民权的博弈,故而更繁复,更艰辛。
然而,束缚“省管县”改革的一大瓶颈,想来同样构成了对地方警务机制改革的严重挑战。为什么多年以前,“省管县”就开始发轫,迄今仍举步维艰?最大的难点,在于刀刃之上的市一级政府建制,累积了数百万名公务员,把市政府、市局撤了,让他们怎么办?往上推,自然不可行;往下塞,能塞多少呢?倘若塞多了,必将导致基层政府臃肿、肥胖。
警务改革自然绕不开这一难题。公安分局的人事怎么处理呢?只有一条路,警力下沉基层。如安阳,为了鼓励下沉,专门制定优惠政策,只要到基层、到偏远的地方工作,不但收入高,而且干到一定期限,符合提升标准,就会得到提拔,政治上大有前途。这么一来,基层是有人去了,财政开支却也增大了。不知这增幅,与精简机构的减幅,孰大孰小?
说起精简机构,表面上看,的确精简了,区县公安分局的门牌统统被摘下。但是,如你所知,下基层者多半是一般警员,局长政委们怎么下沉、怎么安置?大刀阔斧,勒令下岗,不过是痴人说梦。最终的药方必然是妥协、折中。将原来的小派出所合并为大派出所,行政级别上提一级:以前是正科,现在是副处,正好与区县公安分局的级别相接榫。分局局长出任新派出所所长,等级不变,工资不动(也许还有增加),只是换了个称谓,“所长”不如“局长”响亮——好在实质内容依旧,称谓当如浮云。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换汤不换药。细究起来,汤料还可能换坏了。以前郑州有10个公安分局,如今成立了29个新派出所,则相当于29个公安分局。某些原分局副局长、派出所所长还可能借机官升一级。这改革的小算盘打得咣咣响,决策者念得不愧为生意经。
改革者最引以为豪的是基层警力的增长。郑州、安阳的数据出奇一致,改革前,基层一线警力占市区总警力的比例是23%,改革后提高到了66%。然而,这种提升,同样可能是换汤不换药。因为只改人事流动,不改行政作风;基层警察依然端坐办公室,依然为破案率绞尽脑汁,这改革,不过是换了一张画皮。
从另一面来看,我们得以窥见了警务机制的残酷真相。改革前,基层警力竟然只占市区总警力的23%,那么余下77%的警察,平日都在忙些什么,为谁奔波为谁劳碌?在中国,金字塔结构颇为流行,财富、权力分配皆循此理,不曾想到了地方公安部门,居然生出了倒金字塔的怪象,令人大开眼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