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改革已成为当前和十二五规划时期最重要的一项任务之一。但问题在于,在目前劳动力市场被所有制和户籍制度分割严重的情况下,如何保证全体民众的收入水平提高,不仅在制定政策上要体现灵活,更是对政策执行能力的一大考验。
在我国,公有制经济部门无论是在政策方面还是在市场竞争方面,都比非公经济具有较大的相对优势。在目前的体制下,大多数的公有经济部门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内部人控制”现象,有着较强的工资和福利增长的动力。事实上,在一些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国企中,工资和福利超速增长的情况十分严重。换句话说,即使没有收入增长政策方面的硬性规定,这些企业提高内部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冲动本身就十分强烈。
而非公经济的情况就大不相同。非公经济是劳动者就业的重要渠道,吸纳的就业人数占到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的80%以上。虽然已有数以亿计的劳动者集中在非公经济中就业,但他们的工资福利如何上涨却并不是一件简单和容易的事情。归根结底,在非公经济中,劳动者的报酬是由企业的经营效益所主导。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要想使非公经济中的劳动者工资水平有所提高,必须为非公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可是,尽管早在2005年我国就出台了建国以来首部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主题的“非公36条”,5年后又出台了新“非公36条”,但非公经济的弱势地位并未根本改变。无论是在行业准入、融资方面,还是在政策环境、服务体系方面,非公经济均存在诸多的“玻璃门”、“弹簧门”。
不仅如此,大多数的非公企业效益不佳。以加工制造业为例,根据商务部的一项统计,目前很多中国出口商品的利润率都不到2%。在如此微薄的利润面前,许多非公企业不但缺乏给工人涨工资的动力和能力,还不得不依靠压低工人工资或拖欠工资来扩大利润空间。
在这种情况下,非公经济部门和公有经济部门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相差甚远。事实上,提高非公经济部门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就是收入分配改革的重点之一。
由此可见,要提高非公经济部门劳动者的收入水平,改善他们的经营状况才是治本之策。一方面必须努力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采取多种办法如大力减免税收、提供优惠贷款等政策扶持措施,使非公经济的发展有更大的市场空间和更多的盈利渠道。同时通过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法律措施,保障非公经济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另一方面,非公企业雇主也应该深刻认识到,靠压低工人工资并非是市场竞争的最佳选择。效率工资理论就认为,劳动者的工资与效率紧密联系,低工资将导致低效率和劳资冲突,而提高员工工资和福利反而能取得劳动总成本最小、利润最大的效果。
最后值得提醒的是,提高非公经济中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切不可通过强制性的行政措施硬性规定企业的工资增长幅度,特别是不能将工资的强制性增长当作地方政绩来炫耀。因为这种做法不但短视,更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困难乃至企业倒闭、员工失业这样适得其反的结局。(李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