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官的抓了,买官的呢

时间:2010-09-25 09:57   来源:《长江日报》

  河南三门峡市的系列反腐案持续至今已1年有余,在这场反腐风暴中,三门峡原副市长张君贵、原市交通局局长单向东、原市房管局局长黄国华等8名官员,相继因受贿落马。其中单向东、原卢氏县交通局局长揣予苏、原渑池县委书记仝孟蛟,均有卖官情节。(9月24日《新京报》)

  做官如果太贪婪,最终就必定会为自己的贪婪付出同等代价,河南三门峡被反腐风暴撂倒的一群贪官,再一次印证了这一法则。特别是其中的几位卖官者,在位高权重期间,利用手中的权力,俨然开了家“官帽专卖店”,将本地有一点价值的“官帽”销售一空;最后,实在没有“官帽”可卖了,贪官们便将自己卖给了监狱,换来了失去自由的铁窗生活。

  卖官的几位贪官倒了,他们是罪有应得。然而,买官的那么多官员,受到了怎样的处罚,我们从报道中得不到任何相关的信息。莫非他们仍戴着买来的“官帽”,在各自的官位上春风得意?稍懂一点法律常识的人都会明白,他们从贪官手中买“官帽”,属于典型的权钱交易行为,是一种非法的手段。因此,首先,应将他们戴在头上的“官帽”没收。同时,买“官帽”的官员,均涉嫌行贿罪,也应根据情节的轻重,受到法律的制裁,决不能让他们逍遥法外。

  但事实上,这似乎是一个法律误区。长期以来,各地在查处权钱交易腐败案件时,只注重对受贿贪官的惩治,而对那些行贿者,却从轻发落,甚至让他们逃避了法律的制裁。如此一来,给了一些人“行贿无罪”的错觉,从而在买官的权钱交易中有恃无恐,也间接地助推了卖官官员的贪欲。

  因此,笔者建议,河南省三门峡市有关部门不能止于对卖官的贪官的查处,还要给予那些买官的官员相应的法律制裁,并将查处结果公开曝光,以此警戒和震慑那些伺机行贿买官的官员。

编辑:于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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