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若论最有胆量的商人,中国的房地产开发商可谓数一数二。
君不见,即使身无一文,地无一垄,他们照样敢杀入房地产市场。没钱?以超低房价为诱饵,找单位集资、搞内部认购。没地?用圈来的钱拍地,用拍来的地做抵押,用银行贷款找施工队,拖欠着农民工工资盖大楼,敢把“空手道”玩到极致。
君不见,即使房价狂飙,民怨沸腾,他们照样敢饮血推涨。买房?先交诚意金!100套房源,他们敢收1000份诚意金,占有了这笔巨款的银行利率不说,还让你开盘也“抢”不到房,人为制造出房源紧张的假象,“顺理成章”地抬高房价。不买房?你今天不买,明天涨1000元;明天不买,后天又涨1000元,在房价扶摇直上中,让你捶胸顿足,恨不得为没有早日出手而掴自己几耳光。
君不见,即使中央禁令频出,打击利剑高高在上,他们照样敢违规操作。禁止内部认购?开玩笑!低价诱惑之下,自有各大单位踊跃配合。禁止捂盘?我一栋楼、一栋楼地申办预售证,“合法”拉长销售周期。禁止开发商收取诚意金?那就把银行拉下水,让意向购房者到指定银行存款,银行乐得吸储,我则暗度陈仓积累客户。
君不见,即使质量关乎人命,投诉漫天飞,他们照样敢造“楼歪歪”、“楼脆脆”、“楼断断”。“竹竿代替钢筋”,如此惊世骇俗的造楼法他们都想得出,更别提房屋漏水、地面开裂、门窗密封不严之类,相形之下,简直就是小事一桩。
不买房,就不知道什么叫“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双手奉上一家三代人的血汗钱,还要被开发商玩弄于股掌之上。百姓不禁要问:是谁给了开发商这么大胆子?
至少,房地产监管部门推不掉责任。
为治理楼市,中央已下发文件无数,然而,种种房地产市场乱象并未得到明显改观,即便是号称史上最严厉的调控政策“新国十条”出台后,仍有开发商在“顶风作案”。《工人日报》近日即报道了长春部分开发商变相捂盘、收取诚意金、销售内部认购房等问题。虽然开发商手法狡猾,但明眼人都看得出其违规实质,何以当地房地产监管部门却不予打击?
说白了,是土地财政带来的利益纠葛,让一些地方不愿意打击违规开发商,更不愿意平抑房价,对自身的监管职责选择了“主动失灵”,或者形式化监管。南京市对捂盘惜售者“最高罚款1万元”的规定,被舆论炮轰为“名为监管,实为捂盘动员令”,就是一出经典闹剧。地方政府如此“守土有责”的监管,只能让开发商变得愈加胆大妄为,肆无忌惮。
不理顺土地财政中交织的各方利益关系,不明确地方监管不力、相关责任人渎职失察的责任追究办法,再好的整治措施也会在执行中被消解,再严厉的中央调控也可能沦为“中央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