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不能唯赚钱论英雄

时间:2010-08-23 09:57   来源:山西晚报

  国资委发布《央企2009年度分户国有资产运营情况表》,披露了129家央企中108家央企2009年经营情况,其中,中国移动以利润总额1484.7亿元再次成为“最赚钱央企”,中石油、中石化紧随其后。(8月21日《新京报》)

  央企作为国有企业当然应当赚钱,这也是作为其实际出资人的纳税人与民众的要求,但是央企显然也不能只以赚钱论英雄。因为在假定相关消费人数与消费量不变情形下,央企的利润越高即意味着消费者的相关支出越大。如中移动、中石油与中石化越赚钱,也就意味着民众因为使用这几家企业的产品与服务的支出也越大,而这对于民众整体生活质量的改善来说并不是好事。

  更为重要的是,当前的央企中有许多属于垄断企业,实行的都是政府定价。在这种情形下,部分央企就可能会为获取更大利润而通过公关等方式谋求更多的不合理定价,部分央企越来越赚钱也就可能意味着不合理定价相比以前更为严重。如当前中移动依然实行的双向收费以及过高的漫游费等等,就属于明显的不合理定价;而近些年来汽油价格与国际油价跟涨不跟跌、跟涨幅度大而跟跌幅度小等现象,同样属于明显的不合理定价方式。

  作为国有企业,消费者与民众既希望央企具有一定的赢利能力,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又希望央企具有必要的社会责任感,带头公平定价、促进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而不仅仅是成为一头以赚钱为最高目的的经济动物。如对于中移动与石化双雄来说,消费者与民众既希望它们适度赚取发展所需资金,同时又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做公平定价、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带头人,为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正义作出应有的贡献,而不仅仅是唯利是图乃至不择手段地谋求获取更大的利润。

  也正因为如此,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应该改革央企考核方式,摒弃对央企唯利润论英雄的考核方式,在央企考核标准中加入履行社会责任等标准,或者增加民众对于央企形象的认定等考核因素。

  而更进一步的做法应当是逐步打破部分领域的垄断态势,形成充分市场竞争格局,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消费者权益,同时促进相关消费领域的社会公平公正。

编辑:于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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