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经营了一个商铺,有人在您的店面前违章停车,城管在处罚违章停车的驾驶员同时,应不应该连带着罚您本人呢?如今在合肥,城管在处理违章驾驶员的同时还将连带着商家一起罚款。这是这个月起施行的《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书》规定的,引起了许多商户的不满。(8月10日《中国广播网》)
从实际情况来看,车主在店前停车,往往都是为了要进店买东西。正所谓来的都是客,对于视顾客为上帝的店家来说,让他们去管顾客占道停车这个事,不但会被骂成多管闲事,讨不到好,反而还会因此失去不少生意,所以,执行起来,并不是那么现实。
说到“连坐”,这是古代的一种刑罚,但在法治文明的今天,仍然能看到不少“连坐”的影子。比方说,酒驾的乘客“连坐”,乘客乘坐醉酒司机驾驶的机动车或将受到处罚;高空抛物无人认,邻里要“连坐”;行人闯红灯、翻栏杆,其所在单位也可能被“连坐”。等等。
尽管合肥的这一规定的本意是为了更好的治理乱停乱放,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的,赋予商家管理违法停车的义务,却不给商家应有的权利,等于是生摊硬派。执法本来应该是市容和城管做的,把权力部门的一部分任务分摊到商户或店面去,而商家却不具备执法资格。这些都是于法无据的。现代社会紧密捆绑式的管理越来越少,人的自由度越来越大,这个办法实际效果很可能会打折扣。
我认为,违章停车,很多时候是因为当前车辆增长太快,而城市道路及停车位却滞后,从而引起的矛盾。一方面,有关的管理部门应该增加停车的设施,多从服务的角度出发,来化解矛盾;另一方面,还是应该以长期的宣传教育为主,而不要靠这种短期内给“难症”下“猛药”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