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民为泼妇的官员也要交学费

时间:2010-07-30 13:51   来源:京华时报

  一定程度上,有简单粗暴的接访官员,往往就会有“出位”的上访。“学费门”的主角不只是东莞现代化短板中的一块,也更像民生鞋子中的一粒石子,因为其官员简单粗暴漠视民生的做法,已经成了底层民众维权的“绊脚石”。

  今年3月,东莞市委常委、副市长江凌高调向媒体宣布:东莞市政府2006年提出2010年将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当年设定的10个指标,今年东莞都可以达到。其时,舆论一片质疑声,指出现代化首先是“人的现代化”。江凌也承认,当年评估现代化的指标偏重了经济,对于人的发展关注不足。

  “人”这块短板,最近在几起事件中得到呈现。继“民警牵卖淫女游街事件”后,东莞东城区信访办主任叶柱权“出位”在公共舆论平台上。在官方举办的讨薪协调会上,这位信访办主任拍着桌子骂女工人为“泼妇”,称工人拿不到工钱是“交学费”,工人讨薪被打是“活该”。

  由纳税人供养的公职人员,有义务保证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免受非法侵害。翻阅《公务员法》,玩忽职守、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等行为,都在惩戒的范围之内,为民众服务则在公职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范畴内。工人讨不到薪水还被打,或许会有些言辞过激。但作为一名政府官员,斥讨薪者被打是“活该”,最起码违背了帮扶弱者的社会公德;作为一名信访官员,搪塞拿不到工钱的工人是“交学费”,不只违背了职业道德,也迷失了自身职责。从道理上讲,这种视民众危难与疾苦而不顾的行为,与公职人员见死不救几乎没有区别。

  讨薪工人反映,装修公司老板同时又是藏宝国际大酒店的总经理,信访办主任却对此不作任何询问和调查,在酒店老板在场的情况下,指责工人可能被酒店蒙了,不懂维护合法权益就要交学费。先不去猜测叶柱权与酒店老板到底是怎样的关系,信访办主任这种明显坐歪了屁股的行为,已经背离了《信访条例》关于“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的法旨,也涉嫌违反“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

  一定程度上,有简单粗暴的接访官员,往往就会有“出位”的上访。“学费门”的主角不只是东莞现代化短板中的一块,也更像民生鞋子中的一粒石子,因为其官员简单粗暴漠视民生的做法,已经成了底层民众维权的“绊脚石”。“牵卖淫女游街事件”的涉案民警已被停职,这位坐歪了屁股、背离公职人员操守、尤其背离信访官员职守的信访办主任,到底需要付出怎样的“学费”代价,我们拭目以待。(王艳明)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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