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公益服务还需独立的社会组织

时间:2010-07-15 08:20   来源:红网

  北京市政府今年将支出1亿元,购买社会组织的300个民生类项目。此是北京首次把社会组织纳入统一规划,形成“购买服务”新模式。购买服务的经费将纳入财政预算,相关管理办法有望出台。(《新京报》7月13日)

  基于效率考量,政府所有服务全盘包干已经不切实际,鉴于资本的最优化,政府以出资人的形式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大势所趋。况且有国外众多国家成熟的操作体系加勉。北京市政府从概念上的转变值得赞赏。

  但是,北京市政府当前的“购买服务”仅是一个概念性的,或者说只是隐蔽的形式。获得“社区机动车停车环境优化”的北京市海淀区停车服务行业协会,其主管单位是北京海淀区市政管理委员会;获得“居家养老助残员培训项目”的北京市老年学会是由原北京市老龄委、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社科院、北京经济学院人口研究所共同发起成立……媒体公布的几家所谓社会组织都有政府背景,根本算不上独立的社会组织。

  政府以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名义购买有政府背景的“社会机构”或“团体”的服务,不能不让人忧虑是政府自我圈钱。而且这种寻租的便利性过于强大,甚至能够垄断某方面的项目,把已经市场化的东西排挤出外,最终上演劣币赶走良币的悲剧。当然,政府也许并没有那么坏,笔者只是尽一个普通公民的担忧。

  我们的一切怀疑均来自“社会组织”。“社会组织”顾名思义是非政府民间机构或团体,它不受政府的行政干预,具有真正的独立法人资格,以市场化的形式运作公益化事业,当然有点是非市场化,它不以营利为目的。

  然而,一个令人尴尬的事实,社会组织无门可入,当前政策下,要想注册社会组织必须有主管部门挂靠。这种产生形式完全与运作规范和理想背反,甚至达到了扼杀的程度。

  北京市政府将出台的社会组织管理办法,需要对社会组织进行明确定义、规范准入标准。也唯有这样,纳税人钱财方能得到更大社会公共收益,提升城市的公正精神。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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