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漠的户口如何证明生命存在?

时间:2010-07-14 15:00   来源:沈阳晚报

  才七个月,从湖南来到广州市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求医的肖体政,不幸患上先天性胆道闭锁,如不做肝移植手术只能再活5个月。然而,由于小体政还没上户口,当地警方无法给他们一家出具父子或母子身份证明,医院不能对他实施器官移植手术。为尽快给儿子办下户口来,小体政的父亲已多次恳求有关部门,但一直没结果。(《广州日报》7月13日报道)

  一个急需手术的重病患者,因为没有书面的生命证明,而无法进行手术,因为没有户口而无法证实人的存在,这似乎又是一个“户口罪恶论”的极佳例子。但是,户口的“罪恶”并不是户口本身,而是户口在与各种社会事务捆绑过程中,那些明显的制度漏洞。这些户口捆绑制度由于无法和复杂的社会生活局面相对接,而相关工作人员又缺少应变的智慧,以至于用冷漠的户口来证明生命是否存在的荒唐事频频上演。

  任何人都明白,生命的存在是因为他本身的真实存在,而不是他的被证明,特别是被户口所证明;户口的存在首先是基于生命的存在,而不是因为有户口才有生命。这是不能证明、不用证明的公理。但是,户口在其捆绑作用的发挥过程中,却把户口与生命的关系颠倒了过来,生命存在的基础在于户口上的白纸黑字。没有户口,我就不承认这个生命和与这个生命相关人的关系;而没有另一个证明,我就不承认本来确定的公理事实。

  当一个社会陷入以程式来代替事实、甚至否定事实的陷阱之中时,危险随之而来:如果在所有程式中穷尽一切可能,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的可能尽数纳入这个程式中,让相关人员能够完全对号入座,就有可能出现事实被无视、甚至被程式作为“不存在”而处理。在这种情形下,所有的结果都被“前提”所限制,荒唐也就在所难免。

  以器官移植的相关法律法规而言,其真正的意义本来是保证活体器官的移植与接受人之间的伦理关系,这是一种事实证明的要求,而不单是程式要求。警方证明不应当从户口本上来判定二者的关系,而是应当从事实的角度给出符合程式的答案,生命是户口的前提而不是相反,岂能以户口的有无而判定生命的有无?

  户口只是一个管理的工具,它本身没有感情色彩。我们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到:冷漠的恐怕不是户口,而是使用这一工具的人。(廖德凯)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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