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底,“带病复出”的病根还是在任用者身上,而对任用者来几次硬的,“带病复出”的病情应当会缓解不少。不妨试试“倒查机制”这把手术刀的锋芒。
说起来,这只是件令人“审丑疲劳”的事儿。近日在北京举行的一个关于安全与犯罪的高层论坛上,一篇由湖北荆州市荆州区法院院长提交的论文引起了媒体注意。该论文称,“石首事件”主要问责官员已在被问责不到一年内“复出”了。尽管有关部门随后加以否认,但论文言之凿凿。
现在,谈起官员“带病复出”这个问题,估计感兴趣的人已经不多。但人们越不把它当回事儿,越证明了问题的严重性。打个比方,有段时期暴发甲流疫情,最初被感染的病例,会让公众觉得惶恐不安,但当越来越多的人被感染,公众反而平静了、习惯了。不过,疫情终有被遏制的时候,但“带病复出”现象“流行”了多年,目前我们尚未看到被完全遏制的迹象。
关于“带病复出”的肆无忌惮,我以为,除了进一步向普通群众普及了问责知识,让不关心官场的人也知道“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的规定外,就是让普通群众学会了“审丑疲劳”。推行党政官员问责制度伊始,对失职渎职官员的问责一度非常频繁,但不久之后“带病复出”现象也开始频繁起来。人们难免怀疑,被问责官员,大都在风头过后,悄悄“带病复出”了。
所谓“悄悄”,就是不正式对外宣布“带病复出”者的新任命。譬如“石首事件”中的两位问责官员复出,是他人论文中泄露出来的;“华南虎事件”中朱巨龙等官的复出,是网友从官方网站的一则报道中瞅出了端倪;“瓮安事件”中被撤销瓮安县一切党政职务的原县委书记王勤,也是网友从一则报道中捕捉到了他新的任命。不过,从目前态势来看,“带病复出”者大可不必“悄悄”行事,综观目前被曝光的N起相关事件,有几起得到了纠正?
既然大家都这么干,并且干了都没事儿,那么咱们不干就显得白不干了。整治“带病复出”问题的制度并非没有,甚至可以说还算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法规纪律和《公务员法》等法律,都有追究“带病复出”、“带病提拔”的条文。为了将追究措施规定得更具体些,今年3月,中央还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设立了“带病提拔”倒查机制,如果发现违规选拔任用问题干部,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当然,当前面临的问题,主要还是法规纪律的执行。官场人际关系、公务员“铁饭碗”等问题,都是制约法规纪律执行力的重要因素。说到底,“带病复出”的病根还是在任用者身上,而对任用者来几次硬的,“带病复出”的病情应当会缓解不少。所以,纪检机关有必要借类似的“带病复出”问题,试试“倒查机制”这把手术刀的锋芒,这既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之需,也是塑造法律尊严之需。(椿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