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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要以“转型正义”之名夺国民党档案?

来源:中国台湾网

2018年05月30日 10:05:00A

  台湾的“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预订月底挂牌,作为重要配套的“政治档案法草案”也已出炉。台湾《联合报》30日社论指出,民进党推动所谓的“转型正义”,如此看重“开放政治档案”,恐怕并不仅仅是基于“转型正义”而已。

  必须“开放”的政治档案主要来自两处:一是政府机关,二是民间团体或私人。先说政府机关部分:民进党既已执政,相关档案开放与否,本不成问题。即便有档案被列为机密、极机密甚至绝对机密,原核定机关或上级机关即有解密权限,都不需另立新法就可进行。

  报导指出,由是可知,要征集的“政治档案”对象,主要还是团体和私人。再从“促转条例”所列罚则仅限团体而不针对私人看来,目标当然就是民进党主要对手国民党及其“附随组织”。

  “政治档案法”的“母法”是“促转条例”,但奇特的是,两者对“政治档案”的定义并不相同。“政治档案法”的开放档案主体是抗日胜利起到“解严”间与“二二八事件”及内乱、外患等相关案件的档案;但“促转条例”则包山包海,扩及这段期间个案和体制上的各种档案、纪录与文字。

  报导表示,无论何者,由于“促转条例”和“政治档案法”都赋予相关团体“主动通报”的义务,一旦“立法”通过,国民党就必须面对二种抉择:一是配合调查,整理所有党史资料后“主动通报”并交出档案;二则不予配合,坐等相关行政和刑事裁罚。

  依“促转条例”规定,隐匿、损毁档案者,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拒绝将档案移交者,则处新台币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处罚不可谓不重。即便国民党选择配合,自行整理数据后交出,在所谓“政治档案”十分抽象,“两法”又定义不一的情况下,仍很可能挂一漏万,若要免责,恐怕只能把档案全部交出。

  报导指出,平心而论,过去“党国一体”时代,国民党确实握有不少与政府运作相关的文件和档案,就历史研究和保存史料的角度言,这些数据交给当局保管、处理并非不可行。然而募集数据的同时,却硬要冠上“转型正义”的帽子,岂非认定持有者就是必须被“转型正义者”?这种价值判断,实与中立客观的研究态度相左。

  更重要的是,民进党当局取得相关史料后,恐怕也不会忠诚的只拿来做为“转型正义”使用,更多的可能,还是政治操作。

  报导中说,举几个例子:台湾“国史馆”自民进党重新执政后,即致力于“转型正义”的史料搜集,其中“二二八事件”当然是主要目标。去年“二二八”前夕,“国史馆”公布了“陈仪曾向蒋请兵”,以及“美国官员曾主张助台湾独立”文件;今年“二二八”前夕,“国史馆”又公布“美国领事馆指出陈仪部队曾用达姆弹攻击人民”文件。这些选择性的片面文件希望达到什么样的政治效果,一望便知。尤其美国领事馆所指达姆弹攻击一事,根本无丝毫证据,政治操作意图一览无遗。

  因此可以想见,当国民党将党史馆所有数据交出后,全部资料都只会变成民进党当局回过头来对付国民党的工具,甚至选择性“开放档案”,亦不在话下。更不用说从“促转条例”到“政治档案法”,向“相关团体”征集“政治档案”,已是将私产化为公产的强取豪夺行为了。

  社论强调,蔡当局若真有心还原历史,就别再用“转型正义”政治口号处理史料,先建立信任,然后认真的把史料交给民间公正客观处理。若是被深绿绑架,一心只想追杀对手或利用建构自己的历史论述来获取政治利益,除了讨好深绿,其实谁也骗不过去。

 

 

 

 

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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