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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县府通过“两岸通航条例” 盼台当局重视

  时间:2006-07-27 11:29    来源:     
 
 

 

  中国台湾网7月27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台湾澎湖县政府26日举行县务会议,通过“澎湖县推动与大陆地区通航自治条例”(草案),并将在这次县议会临时会排入审议,县府希望未来通过审议后,台当局相关部门以澎湖民意为依归,尽速将澎湖纳入试办两岸“小三通”规范中。

  报道说,澎湖县各界积极争取澎湖开放两岸“小三通”,但台当局相关部门迟迟不同意澎湖与福建地区的“小三通”政策措施。县长王乾发除通过各种渠道不断反映澎湖民意外,并依据县议会大会决议案,拟定“澎湖县推动与大陆地区通航自治条例”(草案),并在昨天县务会议中获得无异议通过。

  王乾发指出,依据“离岛建设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台湾本岛与大陆地区全面通航之前,得先行试办金门、马祖、澎湖地区与大陆地区的通航”;另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九十五条之一第一项规定“(台当局)主管机关实施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直接通商通航前,得先行试办金门、马祖、澎湖与大陆地区之通商、通航”,但台当局却不断反对、推诿延宕,令人遗憾。

  王乾发也指出,从澎湖近期与大陆的宗教交流、经贸参展及民间团体、文化学术领域不断往来互动的角度来看,已经是时势所趋。而现阶段两岸政策的逐次开放亦是台当局既定政策,澎湖试办两岸通航“小三通”也有“离岛建设条例”等“母法”依循,显然时机已经相当纯熟。

  王乾发并认为,澎湖开放试办“小三通”为台当局的权限,但基于县府为民前锋,所以提出“澎湖县推动与大陆地区通航自治条例”(草案),除凸显澎湖民意诉求外,也期盼获得县议会议员审议通过,让广大民意得到回应,让台当局正视澎湖各界的努力。(云鹏)


 

  (责任编辑: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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