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幸男, 1941年6月27日出生, 台湾台南县人,陆军军官学校后备干部班第3期毕业。
曾在军中服役三年,1966年退伍后在药厂工作。1970年赴美留学,并先后在美经营餐馆和杂货店。1974年加入“台独联盟”。1976年7月返台,因谢东闵“邮包炸弹事件”于同年10月9日离台赴美。1977年1月自动返台投案,被判无期徒刑。1987年蒋经国去世后获减刑为15年。1990年5月获释。1992年任施明德竞选“立法委员”总干事,并为出庭作证,使其无罪释放。1993年任“台独联盟”台南市办公室召集人,同年7月当选“台独联盟”直属本部第1届中央委员、陈唐山竞选台南县长总干事。1994年任叶宜津竞选“省议员”名誉总干事,为陈水扁竞选台北市长助选,随后任台南县县长陈唐山机要秘书。12月加入民进党。1997年为陈唐山竞选连任和张灿鍙竞选台南市长助选。1998年12月在台南县当选第四届区域“立法委员”,为“立法院”第四届第五会期科技及信息委员会召集委员。2000年7月当选民进党第九届候补中央执行委员。属民进党内“台独联盟”系,为“台独联盟”核心成员。与前台南县长陈唐山(现为“外交部长”)关系密切。2001年12月当选第五届“立法委员”。 2004年12月当选第6届区域“立法委员”。
政治主张:认为“台湾主权已经独立,任何涉及台湾主权的变动或现状的改变,须得到全体国民同意,一个中国决不是现在的中华民国所能接受的一中共识”。针对谢长廷有关“民进党不排除统一”的谈话,认为“统一只是其中一个选项,而不是唯一的选项,台湾的未来要尊重台湾人民的最后决定”,“要维持现状和以台湾名义加入国际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