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关于台湾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任内不假离台、不当指派部属处理私人财务,台“总统府”项目调查小组11日公布调查结果,指陈哲男确曾指派会计处高姓专员代为买卖股票,并令高员开人头户买卖股;另陈哲男有六次不假离台纪录,其中两次请假程序未完成,另外四次私自离台。
据调查报告指出,在不当指派部属方面,目前除了高员之外,并未发现其它人员有类似情事。高员2001年初受陈哲男指示处理买卖股票事宜,直到2004年三月间,才未再透过她买卖股票。陈哲男2004年五月二十日卸任“副秘书长”后,高员即将保管之存折及印鉴全数交还,未再继续协助处理。
此外,高员提供“个人帐户”供陈哲男买卖
股票情形,共购买某公司兴柜股票一百八十张,至今没有卖出,也没有其它交易纪录。
据调查,在不假离台方面,项目小组经比对假单、计算机登录资料、人事室函以及“入出境”资料后,总计陈哲男在“副秘书长”、“国策顾问”期间,共有十八次离台纪录,其中十二次有请假,六次没有请假纪录。
据了解,这六次分别是2001年五月二十九日到越南、2002年十一月一日到韩国、2003年二月二十七日到印尼、2003年十二月六日到越南、2004年六月九日到越南、2005年三月十七日到越南。其中2001年的越南行及2003年的印尼行,已经奉准离台,但是因假单没有送到人事处,没有纪录可查。以国别区分,陈哲男在任内出去最多的国家是越南,共九次,其次为泰国二次,印尼二次,日本二次,韩国、俄罗斯、欧洲各一次。
另据了解,陈文宗转述,调查结果出炉后,游锡堃向陈水扁提出四点处理建议: 一、可能有“违法”涉及刑责的部分,尽速移请检调单位并案侦办。二、陈哲男涉及“违法”、行政疏失的事项,一并移送“监察院”处置。三、“总统府”内同仁有违反“公务人员服务法”等行政规定者,移请本“府”考绩委员会议处。四、“总统府”内发生此不幸事件,内部管理必须立即检讨改进,避免类似情况再度发生。
(来源:华夏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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