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业创新中心办理指南(省发展改革委)
(一)有关说明
产业创新中心是整合联合行业内的创新资源、构建高效协作创新网络的重要载体,是推动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力量。我省产业创新中心建设以面向未来的战略性领域产业技术创新为导向,以行业资源和创新资源整合为抓手,按照“成熟一个、布局一个”的原则组建。
(二)办理指南
1、申请主体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产业创新中心一般以具有较大行业影响力的企业牵头,具有明确合理的目标定位、较好的基础条件、清晰的组织体系。
(1)牵头单位行业影响力较强。牵头单位应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创新优势和较大的影响力,具备充分利用和整合行业创新资源的能力,能够为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和条件保障。
(2)联合行业相关单位共同组建。产业创新中心应广泛吸纳地方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投资,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入股。
(3)目标定位明确合理。产业创新中心应围绕行业发展特点和趋势以及我省产业创新需求,科学制定可测度、可考核、可实现的阶段发展目标,创新成果和服务等内容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4)基础条件较好。产业创新中心在组建资金、人才规模、设施投入等方面应具备规模优势,具有行业内高水平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以及较为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环境。
2、申报所需材料
(1)创业创新中心组建方案。包括组建的依据、背景与意义、组建单位概况和建设条件、主要发展方向、任务与目标、组织机构、管理与运行机制、建设方案等。
(2)有关佐证材料。包括产业创新中心章程、参与组建的单位之间的合作协议等。
3、基本办理流程
(1)主管单位根据产业创新中心布局的领域和方向,择优推荐牵头单位,并指导编制组建方案,行文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2)省发展改革委对组建方案研究提出意见,指导优化建设方案。对于具备条件的,联合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论证评审,择优认定,并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产业创新中心建设运行评估。
(三)咨询方式
责任处室:省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
联系电话:0571-87056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