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台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中国台湾网11月15日文山州讯 11月9日,文山州委台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组织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州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意见》、省纪委《关于六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安排部署机关近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党建工作,州委常委、州委统战部部长王毅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上,州台办副主任王丹丹同志从《条例》颁布的目的依据、指导思想、问责原则、问责主体和问责对象等方面作了系统解读,原文传达学习了州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意见》和省纪委《通报》文件,州委统战部副部长、州台办主任胡荣祥同志强调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规定,阐述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需要问责的情形,以及问责的方式、程序等内容。
与会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纷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王毅强调,省纪委通报的六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案例令人深省,教训警示深刻,中央颁布的《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州委的《实施意见》贯彻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表明了从严落实“两个责任”的鲜明态度。学习贯彻好《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和州委《实施意见》是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必须抓好的重要政治任务,一定要抓细抓实,深刻领会好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核心内涵,着力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
最后,王毅对统战部及台办全体党员干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结合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列入学习教育内容,采取灵活多样方式进行宣传解读,深刻把握本真要义,掌握精髓;二是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上来,在统战工作和对台交流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十个严禁”要求;三是要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州委《实施意见》为重要抓手,结合当前统战工作实际,以奋发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推动全州统战和对台工作再上新台阶。(中国台湾网文山州台办通讯员 王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