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国台办:将采取措施推动与台湾8县市交流

2016年09月19日 12:59:00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9月18日北京讯 (记者 李宁)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9月18日对记者表示,国务院台办主任张志军今日上午在北京与新北市、新竹县、苗栗县、南投县、花莲县、台东县、金门县、连江县等8个县市组成的台湾县市长参访团举行座谈,就新形势下推进两岸县市交流等交换意见。

  张志军表示,我们将毫不动摇地坚持“九二共识”政治基础,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维护和继续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不断增进两岸同胞亲情和福祉。对于大陆有关部门和城市与坚定支持“九二共识”、努力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台湾各县市加强交流合作,我们持积极态度。

  8位台湾县市长表示将继续坚持“九二共识”,努力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成果,推动包括两岸县市交流在内的各领域交流合作。他们就推动所在县市同大陆的交流合作提出建议。为此,大陆方面将推动采取以下措施:

  一、欢迎并支持台湾8县市来大陆举办农特产品展销推介活动。

  二、推动大陆相关企业赴台湾8县市考察、洽商农特产品采购事宜。

  三、乐见并支持台湾8县市组成旅游促进联盟,联合设计旅游产品,与大陆各地旅游主管部门建立联系窗口,来大陆举办旅游推介活动。

  四、积极推动大陆有关部门和城市与台湾8县市加强绿色产业、高科技产业、智慧城市等领域交流合作。

  五、鼓励和支持大陆有关部门和城市与台湾8县市积极加强文化、人文等交流,并推动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合作。

  六、促进和扩大大陆有关部门和城市与台湾8县市青年的交流沟通,为台湾青年来大陆实习、就业、创业提供便利,创造有利条件。

  七、进一步扩大福建沿海地区与金门、马祖的经贸和人员往来规模。

  八、支持大陆有关部门和地方与台湾8县市加强联系,扩大交流,提升合作水平,解决民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完)

[责任编辑:赵苗青]

相关内容

京ICP备13026587号-3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关于我们|本网动态|转载申请|联系我们|版权声明|法律顾问|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86-10-53610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