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两级法院跨庭三方联调促和涉台六案件
18日,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内,在福州市台办台胞权益保障中心主任、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台案件特邀调解员的见证下,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法官、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一同向自贸区内某台企人资代表和5名劳动者送达了相关劳动争议案件、行政案件的调解书。
据悉,相关案件由某台企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纠纠引起,衍生出劳动者诉社保行政机关的行政案件,双方劳资纠纷历时近2年。
为解决这一跨两级法院不同审判业务庭的涉台案件,4月13日,福州两级法院跨庭协作,与市台办、调解员联手,对相关案件进行调解。两级法院不同审判庭的法官从各自审判业务出发,保障中心主任、特邀调解员凭借着丰富调解经验,按照案情依照法律,层层抽丝剥茧,为双方当事人辩法析理。在法院、市台办、调解员三方群策群力之下,最终出台一揽子方案,促使双方当事人分别达成了民事调解协议和行政调解协议,妥善化解了相关的6个案件。
当天,随着调解书的送达,相关案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闫榕霞表示,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成立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回应自贸区台胞司法需求,与福州市台办、自贸区管委会在自贸区设立全国首家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该项举措被评为全国自贸区机制创新首创项目之一。(邱何娟 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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