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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中心落户深圳

2015年09月29日 11:00:00来源:法制日报

  9月20日,中国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中心、最高人民法院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基地和最高人民法院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基地落户深圳前海。这标志着国内主要法律查明机构将致力于打造实务部门与研究部门互动合作的法律平台,推动适用于全国的法律查明机制,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

  深圳前海既是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也是全国唯一批复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支点。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简称《前海条例》)明确要求,鼓励深港合作建立法律查明机制,为前海合作区商事活动提供境外法律的查明服务。深圳市第六次党代会进一步提出,完善涉外法规体系,加强涉外法律服务,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法律资源库建设,建立完善国际法律查明机制。

  中国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中心由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和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共同支持设立,汇聚了中国政法大学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等国家顶尖的法律专家资源。该研究中心将建设法律查明的信息平台,形成法律查明的大数据,并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库以及中外案例库等,保护港澳台及域外当事人权益,提升中国司法国际公信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

  作为研究中心的有力支撑,在此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分别在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和蓝海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了查明基地。

  被赋予“中国司法改革样本”任务的前海法院除负责管辖前海区域内的第一审民商事、行政和执行案件外,还集中管辖深圳市辖区应由其他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对法律查明与适用研究方面进行了较早探索。目前,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已出台《域外法查明办法》,对查明途径和程序、当事人权利义务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对前海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审理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据透露,该院还起草了《关于认定民商事关系涉港因素的裁判指引》,将于近期发布实施,或将对域外法律适用研究产生极大推动作用。

  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成立于2014年2月,是深圳市司法局支持设立的非营利性民间运营机构,也是中国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中心的授牌单位。蓝海法律服务中心在深圳市司法局的指导下,通过特区立法《前海条例》规定搭建法律查明机制,为营造良好的深港合作法治环境服务。该中心于2014年5月21日在广泛听取高校和司法机关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反复与域外法律合作机构论证、磋商,形成了操作性较强的《法律查明规则》。目前,蓝海法律服务中心查明和咨询的法律已覆盖了香港、美国、瑞士等国家和地区。

  据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执行理事长肖璟翊介绍,该中心服务对象既包括了传统的诉讼或仲裁当事人,也包括需要学习借鉴域外法律经验的政府部门、跨境投资企业等。以查明港澳法律为主要特色,同时为适应深圳国际化城市的定位,查明范围也延伸至其他域外法律。

  深圳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表示,该局支持设立蓝海法律服务中心,就是为了创新司法管理和服务机制,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今后,蓝海法律服务中心不仅要为当事人服务,也要为司法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及企业服务,为深圳的创客公司走出去服务。

[责任编辑:段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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