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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秀柱:努力让陆配4年拿到身份证

2015年06月08日 09:20:00来源:中国台湾网

洪秀柱:努力让大陆配偶拿身份证年限降为4年

  洪秀柱。(网络图)

  中国台湾网6月7日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参与中国国民党2016年台湾地区领导人初选的“立法院副院长”洪秀柱今(6日)天说,希望两岸互信和解,降低“政治解读婚姻”因素。她会在“国会”想办法全力排除困难,让大陆配偶拿身份证年限降为4年。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规定,陆配依亲居留满4年(每年在台湾地区合法居留期间超过183天)者,得申请长期居留;长期居留符合在台湾地区合法居留连续2年且每年居住超过183天等条件,得申请定居,即须经历“4+2”才可领身份证。

  洪秀柱上午在金门县出席第4届海峡两岸婚姻家庭论坛时表示,从1987年到今年4月底,在台陆配33万9000多人。台湾面临少子化冲击,这些新住民家庭对台湾人口、经济结构有相当大动能与帮助,“新住民是我们宝贵的人力资源”。

  不过,她说,两岸婚姻这条路走得很辛苦,很多人因陆配相对外国籍配偶取得身份证要多2年,权益确实有失衡,心中不平。陆配希望未来透过两岸和解互信,降低、减少“政治解读婚姻”这种考虑。(中国台湾网 李宁)

[责任编辑:段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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