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万在台陆配争4年拿身份证 无回应或上街头抗争
台湾中华妇女党及台湾“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邀请“立委”到场,要求尽速“修法”通过陆配取得“身份证”时间,从6年缩短为4年。(图片来自台媒)
中国台湾网10月9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有将近40万对两岸婚姻,却有逾半陆配尚未取得台湾地区“身份证”,8日他们发出怒吼,强烈要求台“立法院”尽速将“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17条修正案排入议程,让陆配取得“身份证”的等待时间从6年缩短为4年。陆配们强调,他们爱台湾的心,跟任何一个台湾人并无二致,希望台湾也爱他们。
台湾中华妇女党、台湾“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昨天联袂于台北召开记者会,诉求“要公平、反歧视”。现场来了60多名陆配,其中颇多已经拿到“身份证”,但她们表示,当年所受的苦难以言喻,希望帮助后来的姐妹们,缩短等待年限。
无回应将上街抗争
台湾中华妇女党主席涂明慧指出,涉及陆配取得“身份证”年限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17条修正案,早在2012年11月就送到“立法院”,迄今音讯全无。她指着大迭陆配们的陈情书,激动地指出,就因为各党“立委”不重视此事,让多少陆配虚掷光阴,忍受生活的不便。
涂明慧表示,我们替陆配发声,透过各种管道请求“立委”们重视,如果再未获回应,未来将率陆配走上街头,进行更激烈的抗争。
出席记者会的蓝营“立委”潘维刚表示,国民党一向最重视陆配的权益,她相信所有蓝营“立委”都乐意通过这个“法案”,只要能进入“院会”,大家都举手赞成。她强调,台湾给外籍配偶都只要4年就取得“身份证”,对陆配应该要更好才对。此语一出,赢得热烈掌声。
“蓝委”吁“绿委”挺“修法”
另位国民党“立委”蔡锦隆指出,上次修订“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时,朝野协商的结果只修了第28条,涉及陆配权益的第17条未被排进去,才会拖了2年。蔡锦隆表示,国民党全力支持这条“法案”能够修改,也呼吁民进党、台联党等“立委”共同支持。(中国台湾网 朱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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