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五年来办理近4万涉台司法互助案件
第三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25日在重庆举行,司法互助成为两岸法律界人士讨论的热点话题。
统计显示,《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生效5年来,大陆人民法院共办理各类涉台司法互助案件38166件。司法互助成为消除限制两岸交流合作藩篱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它以增进两岸同胞福祉,维护共同权益为纽带,聚同化异,推动两岸和平发展走向深入。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郃中林说,38166件涉台司法互助案件中,送达文书36895件、调查取证986件、罪赃移交4件、裁判认可281件。
每年台湾方面请求案件量在6000-7000件之间,相对较高。而大陆法院请求案件的总数虽然相对较少,但增长势头迅猛。2013年大陆法院请求台方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案件数量超过前三年半的总和,且当年大陆法院请求调查取证数量首次超过了台方请求量。
近年来,电信诈骗成为危害两岸居民最严重的犯罪领域之一。中央台办、国台办主任助理龙明彪说,正是利用共同打击犯罪的司法互助机制,两岸侦破电信诈骗案件上万起,抓获嫌疑人5700余人,有效地维护了两岸同胞的切身利益。
随着法制合作探索的深入,两岸司法互助业务内容日益丰富。大陆人民法院办理的涉台调查取证司法互助案件,已经涉及所有证据形式和取证方式,还出现了法律查明和远程视讯询问证人等取证方式。
两岸在罪赃移交方面近期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人民法院已成功办结两起向台湾居民被害人返还财产的罪赃移交案件,共向18名台湾居民被害人返还财产约合新台币1157万余元。
郃中林同时表示,两岸司法互助是一项新生事物,具体操作中在办理效率、民事裁判既判力和罪犯移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难点。
两岸法院和法官普遍反映,两岸间送达和取证司法互助程序耗时仍然较长,希望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在民事裁判认可与执行问题上,与大陆法院全面认可和执行台湾裁判有所不同,台湾方面尚未明确认可大陆民事裁判的既判力,也未将大陆法院的调解书和支付令纳入认可范围。
此外,罪犯移管问题也成为两岸法学专家和法律界人士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据了解,目前台方已经出台专门规定,大陆方面也实际向台湾移管了13名年老或病重的台湾服刑人员,但目前尚难以开展双向机制化的罪犯移管。(记者陈国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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