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联办司法实务研讨会 期许司法互助深度合作
中新社漳州7月20日电 (记者 孙贤迅)中国法官协会、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海峡两岸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台湾)共同主办的“2013年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20日在福建漳州举行。
海峡两岸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主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大法官马新岚呼吁,两岸在共同打击犯罪、强化司法互助上深度合作,更好地保护两岸同胞合法权益。
马新岚提出三个期许:
一是两岸司法界同仁齐心协力,进一步落实《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共同加大依法惩治危害两岸经贸秩序、民众安全的犯罪力度。妥善审理两岸婚姻家庭、投资贸易等纠纷,不断健全两岸送达文书、调查取证等司法互助机制,完善落实便利民众诉讼的各项措施。
二是两岸在密切人员往来、强化司法交流上深度合作。两岸司法界同仁秉持“两岸一家人”的理念,发挥司法思维习惯相似、司法话语体系相通、司法职业操守相同等有利因素,密切人员往来,加强对口交流、专业交流、实务交流和文化交流,推动两岸司法交流、人员往来向常态化、长效化发展。
三是两岸在立足司法实务、强化司法研讨上深度合作。
“当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入了巩固深化的新阶段,难得的机遇正展现在两岸中国人面前,同胞的梦想正交汇于这个不平凡的时代。”马新岚认为,进一步深化两岸司法交流合作,不仅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两岸同胞合法权益,增进两岸同胞共同福祉,促进司法公信力提升,更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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