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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有6市今启动 手续更趋便利

2013年06月28日 08:38:00来源:人民网

  一张图看懂赴台个人游

  人民网6月28日电 (记者苏楠)在本月中旬举行的海峡论坛期间,大陆宣布开放沈阳、郑州、武汉、苏州、宁波、青岛、石家庄、长春、合肥、长沙、南宁、昆明和泉州13个城市作为第三批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其中,沈阳、郑州、武汉、苏州、宁波、青岛等6个城市今日正式启动,石家庄、长春、合肥、长沙、南宁、昆明和泉州等另外7个城市将于8月28日正式启动。

  2011年6月28日,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正式启动,第一批试点城市为北京市、上海市及福建省厦门市;同时开放福建居民赴金门、马祖、澎湖地区个人游。

  2012年陆客自由行扩大开放,增加开放10个试点城市,分别为成都、天津、重庆、南京、杭州、广州、济南、西安、福州、深圳,年内分两阶段实施。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手续更趋便利

  据公安部网站27日消息,公安部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推出以下涉及往来台湾手续的便民利民措施。

  一、符合条件的内地居民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等31个城市的本市户籍居民的外地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以及在本市暂(居)住的外地户籍的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可以就近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

  二、60周岁(含)以上老人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全国各地年满60周岁(含)且在暂(居)住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可以就近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

  三、内地居民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换发、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申请。全国各地在暂(居)住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可以就近换发、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申请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

  享受上述便利政策的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除需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配偶、子女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如其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则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大陆居民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此外,为进一步促进便利两岸人员往来,公安部近日在第五届海峡论坛期间对外宣布两项便利措施:一是授权辽宁、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陕西等11个省(自治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台湾居民换发、补发5年有效台胞证。二是将厦门市暂住居民赴金门旅游天数由1日延长至2日。

  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旅游注意事项

  1.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应当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之后委托本城市的赴台游组团社,向台湾相关机构申请和办理入台相关出入境手续,并按有关规定,提供真实可靠的申报材料。

  2.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可委托本城市的赴台游组团社代办代订机票、住宿和在台旅游行程安排,也可以自行办理。

  3.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不得参与涉及赌博、色情、毒品及有损两岸关系的活动。

  4.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在台湾的停留时间,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5天,并应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大陆,不得在台非法逾期停留。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在台逾期停留的,应及时通过台方旅游热线电话报告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并在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自行返回。如无正当理由在台湾非法逾期停留且情节严重的,将被遣返并自行负担相关费用,还将由两岸相关机构依法处理。

  5.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监管办法》及有关规定,办理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通关手续。

  6.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应当妥善保管个人的旅行证件,一旦发生遗失或被盗抢等意外,应立即通过台方旅游热线电话报告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

  7.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应当遵守台湾地区的相关规定,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注意言谈举止文明。

  8.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应注意自我安全保护,严格遵守游览地的安全管理要求,服从管理。遇到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时,应在尽可能采取措施自救的前提下,及时通过台方旅游热线电话寻求营救保护,服从台湾有关方面的处置指挥,并经由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进行沟通协调。(来源:国家旅游局)

  小贴士

  货币兑换:货币兑换可到指定的银行、国际观光饭店、机场或码头等地,一笔30元新台币手续费。兑换时取得的收据须妥善留存,离境前若要将未用完的新台币换回时,必须出示此收据。新台币的纸钞分成:2000元、1000元、500元、200元、及100元。新台币的硬币分成:50元、20元、10元、5元、及1元。

  台湾指定的外汇兑换银行:台北富邦银行、永丰商业银行、合作金库银行、第一银行、彰化银行、华南银行、“国泰”世华银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兆丰国际商业银行、台湾银行、日商瑞穗实业银行、美国花旗银行台北分行。

  电话通信:从大陆往台湾打电话,先拨00886,区号去0,如台北区号02,应拨00886+2+号码。从台湾往大陆拨打,先拨00286,区号去0,以北京为例,应拨00286+10+号码。已开通国际漫游的大陆手机可在台湾地区使用,但收费较高。也可在台湾旅游时购买电话磁卡。

  禁烟:台湾室内(包括屋檐下)和公共场合(3人以上的场合)全面禁烟,公共场一定不要吸烟,罚款很重。能吸烟场合只有“看得到天空且人数不超过3个”的地方。

  旅游纠纷:旅游咨询请拨呼叫中心(0800 011765);出现旅游纠纷找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0800 811883,0800 811884,0800 811885)

  紧急联络:火警、救护车、消防电话:119;报警电话:110;交通路况报导电话:168;旅游咨询热线电话:(02)2717-3737。

[责任编辑:段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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