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等6省市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申请赴台深造
今年起,福建、北京、上海、 江苏、浙江和广东六省市参加2011年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均可向台湾高校提出入学申请,报名时间从5月16日开始至6月16日止。
据介绍,台湾地区大学院校招收大陆学生分为学士班和研究所班(硕士)两部分,从5月16日开始,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上网向台湾地区的80多所院校提出申请。报名条件要求考生必须参加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必须是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6省市的毕业生,且须获得高中毕业证书。
此次招生一律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以一次性申请多所院校,但每申请一所院校都需分别缴纳报名费,最多报名5个志愿。
台湾地区有关招生高等学校于7月4日前结束本科录取工作,并将录取名单通过“大学校院招收大陆地区学生联合招生委员会”提供给“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将录取名单提供给省高招办。凡被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大陆高校统一录取,省高招办也不再向大陆其他高校投放已被录取的考生档案。
在学位方面,被录取考生必须在台湾地区修完全部规定课程,并论文答辩合格后取得学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有备案的学生在台湾地区学业期满,获得台湾地区高等学校颁发的学位证书,国家教育部予以承认。
另悉,台湾地区院校的每学期学费大约是1-2万元人民币,住宿费约在5000元人民币。学生在申请时,除了基本资料外,可能还须有经济担保人并提供财力证明(1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记者 赖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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