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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两岸农业合作 台籍全国人大代表提6点建议

2011年03月11日 08:32:00来源: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市政协副主席陈耀中作客本网“两会看两岸”栏目。(中国台湾网 田云鹏 摄)

  中国台湾网3月10日北京消息 去年,《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对台湾部分农特产品进入大陆给予税收减免待遇,这一协议影响如何?两岸农业合作还有什么障碍?如何进一步提高两岸农业的交流、合作?就这些问题,本网记者特别专访了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市政协副主席陈耀中。

  陈耀中表示,《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这一协议受到广大台胞,尤其是台湾中南部地区农民的欢迎。目前两岸农业合作已从初期引进台湾农业初级产品小规模生产,逐步转变为引进资金、品种、技术、市场、经营理念等,从种养业向加工运销以及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大陆不少省市建立了两岸农业合作集中区,两岸农业合作进入新格局。

  “虽然成果喜人,但在调研中确实发现一些问题。”陈耀中说,大陆一些省市的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基础设施、配套服务跟不上;两岸农产品检验检疫标准不一,造成台湾水果输入大陆市场不便;海关通关速度缓慢,影响了台湾弄特产品的品质、保鲜及合同期限;品种和技术交流管理没有相应的规范等问题,都严重阻碍了两岸农业合作。

  为了进一步拓展两岸农业合作,使惠台政策进一步落实,同时带动大陆农业产业升级和农民增收,陈耀中提出6条具体建议:

  一、加大对大陆各地台湾农民创业园和农业合作集中区扶持力度,大陆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扶持和规范。支持并指导在大陆生产经营的台湾农民和台商农产品加工企业、两种培育企业等在农村土地上建设集约高效的农业基地,并在销售农产品及良种推广方面机遇辅导宣传推介,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支持。

  二、允许台湾地区地方农会组织派人进入大陆台湾农业合作集中区和农民创业园、设立辅导机构。

  三、对台湾农特产品通关检验提供更便捷的管道,缩短通关时间。

  四、确保农产品及种源的品质和安全,建立两岸有关部门对接和协调平台,加强两岸农产品贸易往来在农产品检验检疫、种源交换等方面的沟通协商,共同保护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五、大陆有关部门及赴台团组要把惠台政策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公信力。

  六、支持帮助大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和台湾相关农业组织、行业协会进行交流合作,提高合作层次。同时,在合作中指导大陆农户与台商发展产权关系的利益联结方式,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从而促进长期合作。(记者 董洁)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市政协副主席陈耀中作客本网“两会看两岸”栏目。(中国台湾网 普燕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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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薛白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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