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的基本情况
2010年,两岸经济交流合作在多方面取得新的重大进展。一是两岸签署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了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明确了两岸经济关系向正常化、制度化、自由化推进的方向,推动两岸经济关系进入互利双赢、合作发展的新阶段。二是台商向大陆投资和两岸贸易均摆脱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实现大幅增长。今年1-11月,两岸贸易额达1317.6亿美元,同比上升39.7%;其中,大陆对台湾出口266.6亿美元,同比上升47.1%;自台湾进口1051亿美元,同比上升37.9%。两岸年贸易额确定创历史新高。同期大陆批准台商投资项目2727个,同比上升21.9%;实际使用台资22.1亿美元,同比上升37%。三是两岸金融合作取得重要突破。大陆批准台湾6家银行在大陆筹建分行,其中5家已开业;批准台湾2家金融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台湾方面也批准大陆3家银行在台设立代表处。两岸就台湾地区人民币供应与回流建立机制;大陆新台币双向兑换范围扩大到上海市、福建省和广东省。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持续增加,年内已增至17家。四是大陆企业赴台投资稳步增长。据大陆有关部门统计,从2009年6月30日至2010年底,大陆企业赴台投资已达63家,金额为1.41亿美元。其中2010年赴台投资企业47家,金额1.37亿美元。五是两岸积极推进产业合作,尤其是有规划指导、有政策支持、有产学研共同参与的新型产业合作,LED照明、无线城市、食品与城市物流三个先期试点项目稳步推进。六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在两岸交流合作中的先行先试作用更加突出。七是两岸经济界形成多层次、全方位交流的局面。大陆各地继续举办和赴台举办多种形式的对台经贸交流活动,对加强两岸经济合作产生了重要促进作用。
2011年,我们将积极落实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继续鼓励大陆企业赴台投资;进一步推动有规划指导、有政策支持、有产学研共同参与的新型产业合作;加大对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转移的辅导力度,切实解决台资企业发展中的问题;积极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积极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探索两岸合作新模式;进一步推动两岸金融、现代服务业、农业等产业合作。(参考资料由国台办提供)
[责任编辑:薛白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