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家榕取缔酒驾,被洪姓男子指责“你的长相让我觉得很刺眼”,同事说她明眸大眼,长相一点都不刺眼。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新网3月3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桃园县一名洪姓男子不满女警柳家榕拦检,摄影反搜证,还说“你的长相让我觉得刺眼“,柳家榕认为警员执勤不应受辱,办洪妨害公务;桃园地方法院昨(29日)将洪判处拘役55天,如易科罚金,洪要为这句话付出55000元(新台币,下同)代价。
柳家榕任职桃园县中坜警分局普仁派出所,得知判决结果,简单回应“一切尊重司法”,反是同事为她抱不平,称赞她面容姣好、明眸大眼,长相一点都不刺眼;外表看起来有些冷酷,其实很热情,不乏追求者。
桃园地院调查,去年6月11日凌晨,洪姓男子(43岁)因同车驾驶涂姓女子酒后开车,在中坜市被拦查。洪虽没喝酒但很不配合,拿出手机,对着执勤中的柳家榕,打开闪光灯摄影反搜证。
柳家榕告诉洪,闪光灯对着她很刺眼,要求洪关闭或转向,洪却回称:“你的长相才让我觉得很刺眼!”柳家榕认洪的言论已涉嫌侮辱,为捍卫公权力,将洪依妨害公务罪送办。
“我好端端的怎么会长得很刺眼?”柳家榕说,当时觉得很气愤,心想不管美与丑,长相都是遗传父母,说她刺眼岂不是连父母亲都一起骂进去?
洪事后到派出所寻求和解,但柳家榕正在忙,两人没碰上面,洪透过其它警察口头转达歉意随即离去。柳家榕发现洪有多项前科,其中一项是殴打警务人员,认为若再接受和解,等于姑息养奸。
洪辩称,当时受警察挑衅,且他说女警长相刺眼,并没有侮辱之意,法官认为他说刺眼两字是对容貌的负面言词,很明显是人身攻击,和勤务内容无关,而且造成女警人格贬损,判处拘役55天。
[责任编辑:段方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