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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立法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

2014年12月01日 07:54:45  来源:你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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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福建省职业教育发展,引进台湾较为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以及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此,福建正在立法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昨天对《福建省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条例(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

  福建省教育厅副厅长张程远在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时指出,闽台两岸职业教育的互补性很强,近年来,两岸的职业教育合作不断升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还处于初级阶段。(出录音:为建立两岸职业教育合作的长效机制,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平台建设,使闽台职业教育合作的规模和层次迅速向纵深发展,通过立法为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提供法治保障已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条例草案明确了地方政府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的职责,将闽台职业教育合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鼓励台湾地区的组织、个人与内地的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组织合作在本省设立闽台职业教育办学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明确了从台湾引进教师的教学与科研待遇问题,如“台湾同胞在本省从事闽台职业教育合作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申报评聘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参与闽台职业教育合作、引进到职业教育院校具有本科学历以上的台湾同胞可受聘于相关部门任职,不受本单位现有编制的限制,聘任时不受评聘时限和岗位指数的限制。”等。

  分组审议时,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福建产业发展转型升级需要大量技术人才,而台湾高等职业教育则面临缺乏生源,需要寻找新的发展空间,条例的制定十分及时。条例的制定应该敢于先行先试,在促进两地合作、加快福建职业教育发展上争取有所突破。针对闽台职业教育办学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设立,鼓励台企参与办学、“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与会者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责任编辑:李典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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