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关键词:
中国台湾网  >   地方  >   文化交流与合作

在台大陆配偶:说好的幸福呢?

2014年07月29日 10:48:25  来源:你好台湾网
字号:    

记者采访江尔雄(你好台湾网 温尔雅 摄)

  你好台湾网北京3月11日消息(记者:郑婷婷 温尔雅)11日,台盟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交提案,建议两岸协商签署《两岸婚姻家庭保障框架协议》,促进两岸婚姻关系保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提案分析指出,“由于两岸在婚姻家庭保障的制度和机制上存在较大差异,缺乏沟通衔接的制度保障。加之政治因素的影响与制约,两岸婚姻出现一些实际问题。”

  作为两岸民间交流的排头兵,大陆配偶怀揣着对未来幸福生活的憧憬远嫁海峡对岸,然后却成为不被待见的“大陆妹”,不仅在身份上不被认可,连在生活中的基本人格也遭受了令人心寒的歧视。正在此间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江尔雄代表说。

  我们也发现,许多大陆的新娘就是陆配,他们生活近况并不是特别的好,那么这几年他们的生活状况也没有得到很大的改善,一开始是身份的取得还有认证还有身份,还有他们的就业,还有他们学历的认证,都给他们的就业生活带来一定的难度,当然包括社会歧视、社会意识形态一些对他们的歧视,他们大部分到目前为止在台湾还是不是生活的特别好。

  据统计,自1987年两岸民间恢复交流以来,截止2013年底,在大陆登记的两岸婚姻已超过35万对,并且以每年一万对以上的速度在增长,这当中有90%是女性配偶,她们在台湾为人妻、为人母,成为台湾许多家庭相夫教子、扶持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他们当中的许多却徘徊在“编制外”。许多大陆新娘曾怨叹说,身份证需要8年才能取得,待遇甚至都不如外籍人员。就算拿到了身份证,她们仍面临然一种隐藏的区分,因为她们的身份证字号头两码是“29”,一看就知道是陆配,而且户籍誊本与身份证登载的出生地又不一样,常被怀疑假造身份。

  陆配台湾身份的领取,从原来的8年缩减到了6年,当然我们希望能在这个基础上,能够进一步推动台湾当局,同意将领取身份证的时间缩短为4年,这是台湾对外国户籍的一个身份认定的时间。那我们认为两岸一家亲,那么陆配不应该在外籍的人士的基础上还有以个更严格的限制。更加的苛刻,我觉得这是不应该的。

  2009年台修订“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原先在台湾需等上8年才能取得身份证的规定,缩短为六年;行政部门在2012年11月通过“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希望大陆配偶4年可取得身份证,但此案送进立法部门后,从2013年11月到12月间已经4度遭到民进党及台联党团退回程序委员会,无法交付委员会审查,完成立法遥遥无期。

  1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胡仕浩在参加台湾代表团讨论的时候说到,“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双方开始在民事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方面进行合作,解决了两岸同胞在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等方面的一些纠纷。”我们希望,作为大陆配偶的娘家人,大陆能用更多的司法帮助来保障和捍卫他们权益,江尔雄代表建议。

  这部分的群体在生活境况有些相当的窘迫,可能在拿起司法的武器来保障自己的权益方面,他们面临着很大的困难,比如说诉讼费,比如说律师费,那么所以我的建议是,把这部分的大陆的陆配纳入到我们目前大陆的司法救助体系,让打不起官司,请不起律师的陆配,能够更好地得到司法的保障。前年,我们成立了(海峡两岸婚姻家庭)协会也在厦门同时成立了(海峡两岸婚姻家庭)服务中心,利用协会和中心给予大陆新娘在司法方面更多的引导,更多指导,帮助大陆新娘争取权益,给予他们在精神上的辅导,还有搭建两岸妇女的交流平台,应该是起到很积极的作用。

  “大陆妹”其实还有另外一个称谓——“家后”(太太),对大陆配偶来说,首先这得是个真正意义上的家,才有后来的幸福吧。

[责任编辑:段雯婷]

地方台办主任活动报道汇集

地方通讯员园地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10-83998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