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报道,记者26日从正在南宁举行的第九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上获悉,为更好地保障在大陆就读的台湾大学生权益,教育部等部门决定,自2013年9月起,在大陆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台湾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出席论坛的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在大陆就读的台湾大学生在自愿基础上,可参加就读高等教育机构所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与所在高等教育机构大陆大学生同等标准缴费,并享受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各级财政也将对台湾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与所在高等教育机构大陆大学生相同的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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