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粤港澳台婚姻家庭案件存在法律难点,专家呼吁——
司法协助推动离婚妇女权益保护
随着内地与港澳台之间的交往日益密切,涉港澳台的婚姻家庭案件也日渐增多。由于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法律制度并不相同,发生在不同法域之间的婚姻家庭关系,难免产生法律冲突。
2月27日,在广州举办的粤港澳台各界妇女友好交流活动——“婚姻家庭与女性权益保护论坛”上,涉港澳台婚姻家庭案件诉讼困境成为与会嘉宾共同关心的话题,专家纷纷呼吁推动粤港澳台婚姻家庭权益保护合作。
涉港澳台婚姻家庭案件稳中有升
随着涉港澳台婚姻呈逐年上升之势,对这些婚姻的调整或婚姻纠纷的处理成为非常现实的问题。广东省妇联权益部部长杨世强认为,“两岸四地在婚姻家庭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有广泛的共识和合作空间,应当进一步拓宽交流协作的渠道。”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计,2005年至2010年,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涉港澳台婚姻家庭案件1942件。从案件当事人来看,绝大多数是涉港和涉台案件;从案件类型来看,主要是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抚养纠纷以及法定继承纠纷;从收案数量来看,每年收案数量在300件左右,呈稳中有升的态势。
[责任编辑:石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