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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位台湾专才厦门就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

2014年07月29日 11:30:14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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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日,来自台湾岛内55岁的吴亦立从厦门出口加工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法人代表杨建良手中接过了中心副主任的聘书。

  “这是福建省首位上任的在事业单位担任管理岗位的台湾专才,是大陆事业单位引进台湾人才的又一大突破。”中共厦门市海沧区委副书记李文东说。

  作为闽台人才交流合作先行先试的又一大政策,2010年7月,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发布公告称,福建15个单位公开选聘台湾专才担任管理职务。

  “在大陆从商多年的父亲在台湾的报纸上看到这则消息后,十分兴奋,连忙打电话告诉我,当时正在美国的我立即在网上报了名。”吴亦立告诉记者,“没有想到的是,我进入了面试,还最终得到了录用。”

  吴亦立所报考的职位是厦门出口加工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吴亦立说,“厦门很吸引我,天天能够看到大海很开心,在这里还能吃到我爱吃的拌面和鱼丸汤。更重要的是,我长期从事经济领域的工作,我的专业能够在这里得到充分发挥。”

  2010年6月20日,在厦门举行的第二届海峡论坛上,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宣布招聘台湾专才的惠台政策。孙春兰当时表示,福建省将安排15个事业单位的职位聘用台湾专才,担任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等机构的管理职务,促进闽台人才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的交流合作。

  此次福建公开选聘台湾专才的职位还有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福建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副院长、福州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副主任、泉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副主任、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副主任等。

  “为了科学公正选聘人才,我们委托了专业的人才评价推荐中心,对初步人选进行综合考评。”李文东告诉记者,“通过心理测评、综合素质面试、专家座谈等层层选拔,吴亦立脱颖而出。”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发布的公告称,入选的台湾人才来闽就职,聘用期为1至3年,工资待遇按照本单位同职人员平均标准发给,同时每人每月享受1万元人民币生活津贴。选聘单位还将提供免租金住房,入选者在购房、税收、社保等方面享受福建省内居民同等待遇。

  “虽然待遇和我以前的工作收入相比还是有一定差距,但我觉得来这里工作最主要的是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发挥自己的专长,促进闽台的产业对接,推动两岸之间的交流。”吴亦立说。

  2009年5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明确赋予海西对台先行先试政策。近两年来,福建积极推进闽台人才交流合作先行先试政策,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鼓励台湾人才来闽就业创业。

  2009年5月初,福建省人事厅、省台办等部门正式印发的《关于做好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来闽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的台生,符合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可以通过参加公开招聘、应聘到省内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就业。

  2009年7月,来自台湾桃园县的高嘉骏与福建中医药大学签订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成为该校一名编内大学教师。高嘉骏也由此成为大陆高等院校首次录用为大学教师的台湾籍大陆高校毕业生。

  2010年9月,来自台中市32岁的陈经超成为首位受聘大陆重点高校的台籍大陆高校应届毕业生。他拥有北京大学管理学硕士和文学博士学位,现在任职于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享受和其他编制内教师一样的待遇。

  与此同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福建省率先开始台湾专业人才评审大陆职称试点,2009年厦门长庚医院17名台湾医生通过评审,成为第一批正式获得大陆卫生高级职务资格的台湾医生。

  孙春兰表示,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签署对闽台人才交流合作十分有利,福建在15个事业单位聘用台湾专才基础上,继续支持福建省企事业单位招聘台湾优秀人才,加快建设两岸人才交流合作区域中心。

  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常务副院长黄星民表示,两岸高层人才融合这条路一旦铺成,将非常有利于两岸关系发展。如果两岸能够互相再靠近一步,可以共享更美好的前景。(记者王凡凡 孟昭丽 陈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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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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