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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出台措施支持闽台开展海峡法律研究交流

2014年07月29日 11:47:51  来源:你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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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台湾网福州12月22日消息(记者 陈定川)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日前出台《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支持福建与台湾开展海峡法律研究交流是一项重要内容。

  国务院法制办的这个《意见》提出:指导福建省开展重点涉台立法的研究和有关涉台法规的实施。支持福建省发挥对台优势,开展台湾地区有关规定制度的研究与交流,特别是对涉及两岸经贸、人员往来的相关规定的研究与交流。

  《意见》还明确了支持福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为海西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等。主要内容是:

  ——指导福建省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服务海西建设的水平。对政府法制工作中带有普遍性、前瞻性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鼓励、支持福建省各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工作创新,并给予积极指导。进一步加大对福建省政府立法、行政复议、规章备案、法制监督等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力度,支持福建省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化解行政争议等方面进行体制机制创新,优先考虑将福建省作为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等项工作的试点省份。

  ——支持福建省运用法律措施保障发展。支持海西建设方面的地方立法和制定其他具体政策措施,帮助福建省对开发区建设、土地及海域使用、台湾同胞往来交流、规范行政裁量权、行政争议的解决等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加强与福建省人民政府的工作联系沟通。双方建立重大信息和情况通报制度。国务院法制办及时向福建省通报涉及推进依法行政、政府立法、行政复议、备案审查、法制监督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并及时总结、宣传福建省有关经验和做法。

  ——加强与福建省政府法制机构的干部交流学习。双方根据工作需要互派人员交流学习、挂职锻炼等。

[责任编辑:徐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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