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乡工作是我们党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乡是我国特有的、散杂居少数民族依法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基层政权形式。民族乡虽然不是一级民族自治地方,但它是我国解决散杂居少数民族行使平等权利,解决散杂居民族问题的一种较好的政治形式,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种补充,也是我国民族平等政策的一种具体体现。它对促进民族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保障散杂居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增强民族团结,有着重要作用。
我区从1953年开始陆续建立民族乡,后经过几次机构改革的调整,目前全区有18个民族乡,其中鄂温克族民族乡7个、达斡尔族民族乡2个、达斡尔鄂温克民族乡1个、鄂伦春族民族乡1个、朝鲜族民族乡1个、回族民族乡1个、满族民族乡4个、俄罗斯族民族乡1个。18个民族乡总人口为23万人,总面积2.86万平方公里。民族乡工作在全区工作中特别是民族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一是建立民族乡的民族多,有7个民族;二是大部分民族成立时间很早,最早的是1953年,大部分是1956年,虽然现在建乡的主体民族比例不高,但在建乡之初却是占绝大部分;三是实现民族区域自治的结构比较复杂,我区是蒙古民族实行区域自治的省级自治地方,大部分民族乡是在蒙古族和汉族聚居的地区建立的,还有一部分是在自治旗内建立的民族乡。我区成立60多年来,各民族关系十分融洽,被誉为“模范自治区”。但是,影响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的因素始终存在,当出现涉及本民族的荣辱和利害等比较敏感的问题时,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和民族感情会被强烈激发,如果处理不当,会引发社会的不稳定,甚至被敌对势力利用。因此,民族乡的经济是否发展,人民生活是否改善,民族关系是否融洽,对全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关系极大。所以,民族乡工作决不是一般的基层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民族感情,特别是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在执行政策、制定规划、安排工作的时候,要充分考虑民族乡的特殊性,照顾他们的利益,尊重民族乡的自主权,为民族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近年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党委、政府也加大了对民族乡的扶持力度,民族乡人民群众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发展特色经济富民强乡,经济社会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18个民族乡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849元,超过了全区平均水平。其中,呼伦贝尔市阿荣旗新发朝鲜族乡东光村人均收入达到17410元,额尔古纳市恩和俄罗斯族民族乡全乡生产总值为4220万元,人均产值1.6万元,人均收入17647元。
农牧业基础地位不断增强。各民族乡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奶牛、玉米、大豆、马铃薯、白瓜籽、柞蚕等支柱产业。奶牛养殖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迈进。积极发展设施农业,建立现代农业园区,推广公司加基地加农户生产模式,发展集农业生产、科技示范、农业观光和生态保护功能于一体,形成集生产、销售、加工、旅游观光为一体的农业产业群,带动农牧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赤峰市当铺地满族乡全乡设施农业面积已达1.5万亩,成为我区最大的有机蔬菜基地。
旅游业迅速发展。各乡依托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民族文化优势,积极发展旅游产业,势头十分迅猛,成为支持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支持和朝阳产业。呼伦贝尔市恩和俄罗斯族民族乡利用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政策,依托俄罗斯族民俗风情积极发展俄罗斯族家庭游项目,目前家庭游户年均旅游收入5万元以上,已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2008年,根河市投入资金1亿多元,聘请芬兰—贝利集团专家对敖鲁古雅乡旅游景区基础设施进行整体设计改造,打造具有民族风格的敖鲁古雅景区,2010年完成了国家级3A级景区申报工作,旅游收入达7952万元。
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国家、自治区和地方政府不断加大对民族乡的支持力度,在项目安排和资金扶持上优先倾斜,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各民族乡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整合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了“两基”达标。加大科技投入,重视科技人才培养,积极示范推广农牧业新品种,不断改良牲畜质量。努力改善乡村医疗服务条件,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参合率达96%以上。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快速发展,民生等社会事业不断改善,乡乡通油路和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基本完成。全面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强化村务公开制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力维护了农村牧区社会稳定。
优秀民族文化得到保护和传承。大部分民族乡都有了民族博物馆。各民族乡积极开展民族语言传承工作,积极培养本民族语言教师,开展民族语言教学课程。有的民族乡有了自己的文化名片,如新发乡组建了朝鲜族专业文化团体;几个鄂温克民族乡在传统节日“瑟宾节”开展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文体活动;恩和俄罗斯民族乡利用俄罗斯族“巴斯克”节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俄罗斯族民间舞蹈列入自治区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势,将保护和弘扬民族文化与家庭旅游相结合,全力发展民俗旅游业,实现了双赢。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是国家长治久安、兴旺发达的保证,也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前提。各民族乡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涌现出一大批各级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营造了民族团结的良好社会环境,为民族乡加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虽然在民族乡的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突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科学发展的任务依然繁重。但我们也欣喜地看到,我们的民族乡中也有像赤峰松山区当铺地满族乡这样的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依托丰富的矿产资源,大力发展物流业、现代农业、工业和高新科技产业的民族乡,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走在了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