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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京发布“55条惠台措施” 促进京台合作交流

2018年10月23日 17:19:00来源:中国台湾网

  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于凤英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

  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于凤英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中国台湾网 汪明珠 摄) 

  中国台湾网10月23日北京讯 (记者 汪明珠)2018年10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召开《关于深化京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于凤英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以下是《若干措施》全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两岸一家亲”理念,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的机遇,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增进台湾同胞福祉,根据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国台发〔2018〕1号)的精神,结合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实际,以及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商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委、市文化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社会办、市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市文资办、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知识产权局、中关村管委会、市农业局、市中医局、市投资促进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证监局、北京银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等单位同意,研究出台《关于深化京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具体措施见附件一。

附件一:《关于深化京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就业创业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7日表示,自2018年12月1日起,在京求职、就业、创业的港澳台居民将享受北京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为了给在北京求职、就业、创业的港澳台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就业创业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二)。

附件二:《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就业创业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郜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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