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业

时间:2013-10-21 13:53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民政

  【行政区划管理】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 大局,积极、稳妥地开展行政区划调整。 为了进一步完善武汉城市功能,武汉市 撤销洪山区花山镇、建设乡、青菱乡,设 立花山街道办事处、建设街道办事处、 青菱街道办事处。房县撤销桥上乡,设 立野人谷镇;撤销白鹤乡,设立白鹤镇。 竹溪县撤销龙坝乡,设立龙坝镇。襄阳 区撤销张湾镇,分别设立张湾街道办事 处和刘集街道办事处。坚持科学发展, 加强行政区划规划论证。积极推进省 部共建武汉城市圈创新型区划地名公 共服务工程,落实相关工作任务。配合 地方政府做好五峰县城迁址的审核论 证,向上级部门提供参考意见。开展乡 镇行政区划体制调查研究,为省委、省 政府决策当好参谋。编辑出版了36万 字100幅图的《湖北省行政区划手册》, 向省直有关部门和社会各届及时提供 行政区划资料服务。

  【地名管理】 全省735个镇,有704个 完成了地名设标;207个乡,有183个完 成了地名设标。全省12个地级市中有8 个完成了地名规划编制,4个在启动中; 县级市完成了地名规划编制有19个,正 在编制的5个;有28个县城完成了地名 规划编制,正在编制的13个。开展地名 信息化建设。完成《国家地名数据库(湖 北)》的资料收集上报。初步建成《武汉 城市圈地名信息查询系统》框架。搞好 省电子政务地名信息查询系统维护与 更新,为社会提供权威、准确的地名信 息。组织开展全省地名公共服务工程 验收工作。按照《民政部关于实施地名 公共服务工程的通知》要求及部署,各 地认真自查总结。完成了“两实管理” 中全省地名清理整顿工作,全省共清理 整顿街路巷、村湾组名称约有10万多 个。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 做好界线联合 检查工作。完成了豫鄂线第二轮联合 检查工作,联合检查成果正上报国务院 民政工作 备案。合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工作, 完成年度安排的8条市州界、34条县界 年检任务。推动平安边界建设,100% 的省界、100%的市州界以及80%的县 界签订平安边界建设协议的任务。妥 善解决界线纠纷。指导黄石鄂州、荆门 天门解决因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认 定不一致引发的纠纷。指导各地及时 处理其他有关界线纠纷。制定了《湖北 省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办法》。开展 了行政区域界线资料档案自查。

  【婚姻登记】 2010年,全省共办理婚 姻 登 记76.46万 对,其 中 涉 外 婚 姻 登 记1823对,国内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 99.8%以上,涉外婚姻登记合格率达 100%。全省已设婚姻登记机关267个, 其中县级以上113个,乡镇154个,90% 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达到了规范化 建设要求,登记机关总面积由2006年的 1.74万平方米增加到2010年的3.13万 平方米。2010年全省各地共投入经费 4000多万元用于婚姻登记基础设施建 设。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继 2006年在全国率先实行省市县三级联 网后,2010年又投资252万元对系统进 行了升级改造,工作效率和登记准确率 大幅提高。婚姻登记队伍建设得到加 强,全省专职登记员达到619人,具有大 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达到84%。婚姻登 记档案管理得到加强,近两年来,共整 理婚姻登记档案229.9万件。

  【殡葬管理】 全省各地坚持不懈地推 进殡葬改革,火化区火化率稳中有升。 2010年,全省火化遗体23.5万具左右, 火化率83%,火化率连续十年保持在 80%以上。殡葬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十一五”期间,全省共新建、搬迁殡仪 馆18家,进行设施设备及环境改造32 家。全省建成殡仪馆82家,经营性公墓 86家。惠民殡葬实现历史性突破。全 省共有16个市、县免除了城乡低保等特 殊困难对象的基本殡葬费用。公墓清 理整顿初见成效。先后取缔非法公墓 19个,纠正违规建设的公墓29个,纠正 违规销售的公墓55个,纠正有非法经营 行为的农村公益性墓地87个,纠正超面 积建造墓穴的公墓139个。生态公墓建 设稳步推进。我省在仙桃市绿化村、八 步村开展了试点,建成以草坪葬、树葬、 卧碑为主的公益性生态公墓,骨灰集中 安放率达到100%,老坟平毁和自愿迁 入率达到98%以上。武汉、宜昌市各建 立了1个完全实行生态葬法的经营性公 墓,全省有12个经营性公墓开辟了生态 葬区。

  【救助管理】 全省现有救助管理站71 个,完成了由强制性收容遣送向关爱性 救助管理的转变,救助管理体系框架逐 渐明晰。大中城市初步形成了以救助 站为主体、流动救助为补充的救助网 络。“十一五”期间,全省共争取国家未 保中心建设项目17个、救助车辆19台, 争取补助资金3132万元。省级配套安 排资金3600万元,地方自筹6500万元, 未保中心建设累计投资1.3亿元。截 止2010年底,已竣工项目12个,竣工率 70%,在建项目5个,基础设施明显改 观。2010年,全省共救助12.6万人次, 与2005年2.9万人次相比,工作量增长 了四倍多。其中,受助的流动困难群众 由1万人次增加到10.3万人次,救助领 域大幅拓展。通过未保中心项目建设、 “351”培训和规范化创建活动,工作流 程不断规范,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武汉市积极探索救助管理工作的职能 定位,形成了以日常流动救助为主、重 大活动介入、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困难 农民工返乡救助等特色的救助模式。 荆州市积极探索社会化的新路子,孝感 市提出“五个延伸”工作法,荆门市建立 商救、义救、社救、共救“四救”网络,宜 昌市利用120、110等平台联动救助,黄 石市、黄冈市、潜江市等地将流浪精神 病人救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收养登记】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收养 法和收养登记办法,依法规范收养登记 管理。“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办理收 养登记6059起,登记合格率达98%以 上。涉外收养登记保持稳定,截至年底, 全省共与17个国家建立了涉外收养关 系,有35所福利机构开展了涉外送养工 作,审查涉外送养材料合格率、登记合 格率、入档率均达100%。涉外收养家 庭寻根回访接待工作加强,2010年接待 60个家庭、240人次。充分发挥涉外收 养工作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儿 童家庭寄养、儿童医疗康复、助学等涉 外合作项目,2010年为福利机构募集资 金20万元,“十一五”时期累计募集资 助517万元。

  【社会组织工作】 2010年,研究制定出台了《武汉城市圈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登 记备案管理办法》,标志着社区社会组 织管理进入健康有序发展阶段。积极 推行了行业协会改革试点和更加完善 了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对自 愿报名参加评估的28家民办非企业单 位进行等级评估。全省行业协会改革 工作和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 得到了民政部的肯定并在全国会议上 交流发言。省道路交通运输协会等19 家社会组织获得了全国先进社会组织 的荣誉称号。完成了社会组织学习实 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省慈善总会等4个 社会组织被评为全国学习实践科学观 活动先进单位。启动开展了社会组织 创先争优活动,加强了社会组织党建工 作摸底调研,积极探索了社会组织党建 工作管理体制,襄阳市、荆州市、公安县 和武汉市黄陂区等市、县(区)成立了 社会组织党工委。明确了省光彩事业 促进会等33家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具备 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公益性 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这是湖北省第二批 被认定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的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全省共有52家公 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被认定具备公 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对58个全省 性民间组织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对群 众举报的4个违规违纪或擅自以民间组 织名义进行活动的非法组织进行了调 查处理。联合开展了对减轻企业负担 专项治理工作和对社会团体“小金库” 专项治理清理工作。全年受理行政许 可事项309项,其中社会团体筹备登记 34项,成立登记56项(其中,社团22项, 分支机构34项),变更登记180项,注销 登记1项;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申请12 项、变更登记12项;基金会成立登记12 项、变更登记12项。完成了774个全省 性社会团体、250个省管民办非企业单 位和32个基金会的年检工作。截至年 底,全省社会组织有20808个(不含会计 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省本级1066 个,其中,社团77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 250个,基金会42个。

  【优抚双拥工作】 认真抓好各项优抚 政策的落实,有效地保障优抚对象的合 法权益。坚持将严格落实政策和加强 抚恤补助经费的规范化管理作为优抚 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有力保障了优 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全年下拨各项优 抚事业经费155489万元,有条件推行抚 恤补助经费社会化发放的县市区社会 化发放率达到100%;继续抓好鄂办文〔 2009〕59号和鄂民政发〔2009〕54号文 件的贯彻落实;纠正了极少数地区扩大 政策范围给不符合条件的参试退役人 员发放生活补助费的问题;进一步规范 了全省部分优抚对象粮油补贴发放工 作;督促有关地区妥善解决了长期没有 解决的部分中央在鄂和省属单位一至 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问题。同时,认真 做好评残、追烈工作。全年共办理补办、 新评(含调整)伤残等级430件,退役残 疾军人变更510件,残疾证遗失、毁坏补 证154件,并较好地处理了3例行政复 议案件。追认烈士11例,并严格落实了 相关待遇。 大力推进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 式”结算服务,87%的县市区完成工作 目标。在全省全面建立优抚医疗保障 制度的基础上,全年重点推进优抚对象 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明确要求 年底前各市州70%的县市区建立“一站 式”结算服务体系,并列为省政府与省 厅签订的2010年度责任目标之一。通 过年初部署、整合民政资源、加强检查 督办等措施,截至年底,全省已有90个 县市区实现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 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87%,提前超额完 成工作目标。 切实加强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和管 理,优抚事业单位面貌得到进一步改 善。积极协调省财政调剂2200万元资 金专项用于优抚事业单位维修改造。 全面完成了7家纳入国家拉动内需和纪 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项目的全国重点 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维修改造 工程,烈士纪念设施的面貌得到明显改 善。落实国家精神卫生建设项目。荆 州和襄樊优抚医院列入2010年国家精 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规划,两个单位正 按照改扩建方案抓紧施工建设。尚未 批准启动项目的单位,进一步完善改扩 建方案,落实配套资金,做好前期准备 工作。做好光荣院纳入养老机构体系 建设项目规划前期工作,要求各地抓住 民政部将光荣院纳入国家“十二五”养老机构体系建设范围的契机,早计划、 早争取、早上项目。召开了全省省级以 上烈士陵园管理保护工作会议,分析了 当前全省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 的现状,交流了工作经验,查找了存在 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烈士 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的意见。认真 抓好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 保护单位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完成了600名优抚对象到省集中疗养治 病工作,受到优抚对象的普遍好评。 认真组织协调拥军优属走访慰问 活动。协调组织省领导春节和八一”前 夕,分别走访慰问了驻鄂部队指战员、 原武汉军区和武汉军区空军副兵团职 以上老首长及遗蠕。召开了驻鄂军以 上部队政治部秘群处处长会议。协调 组织了省党政军领导纪念建军83周年 座谈会。会同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 省国防教育办,组织省直机关和大型企 业干部职工代表听取了“国防动员法讲 座”。开展了抗战胜利65周年走访慰 问活动,并下拨在乡抗日老战士一次性 生活补助2451.3万元。组织5名着名烈 士家属参加了“全国百名着名烈士家属 参观上海世博会活动”。 积极筹备组织新一届双拥模范城 (县)评选活动。先后2次召开专题座 谈会,对《湖北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 命名管理实施细则》和《湖北省双拥模 范城(县)考评标准》进行了讨论和修 订,征求了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 位意见,并报省双拥领导小组审定后印 发给各地。各县(市、区)在自查和申报、 市州双拥办考评的基础上,省双拥办组 织5个检查组对各地申报的省级双拥模 范城(县)进行了检查考评。

  【安置工作】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有新 提升。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普遍 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为事关国防和 军队建设,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纳入当地双 拥创建、就业创业以及创新社会管理工 作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和目标管理,及时召开会议、下发文件、 落实政策,充分履行了政府的法律主体 责任,促进了安置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以财政预算为主的安置经费保障机制 基本建立,自谋职业工作呈现不断完 善、稳步发展的良好势头。全省共落实 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 助2.14亿元,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 费470万元,省以下地方财政支出安置 保障金的比例占到了96.3%,全省绝大 多数地方能够及时足额发放城镇退役 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待安置 期间的生活补助政策也进一步得到落 实。很多市(州)、县(区)在退役士兵 报到时采取了“一条龙”服务,坚持“边接收、边安置,先安置、后调整”的做法, 进一步优化、简化安置工作程序,有效 缩短了退役士兵待安置时间,有力实现 和维护了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四是 部分地区改变过去“一刀切”的做法,对 转业士官、立功受奖、因功因战致残等 重点安置对象,在安排工作、技能培训、 就业扶持、生活扶助等方面做了一系列 卓有成效的工作,对自谋职业、自主创 业的退役士兵先进典型进行了广泛深 入的宣传,积极营造了和谐稳定的安置 工作环境。 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有新发展。 2010年,各级民政、安置部门主动转变 工作重心,积极拓展安置服务职能,普 遍将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列入了年度工 作规划,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各地 通过充分利用春节前后退役士兵报到 的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 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思想教育和政策 宣传,大力推进教育培训和就业推荐工 作,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受到了退役 士兵和社会各界的好评。2010年,全 省举办各类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班和就 业推荐会共254期(次),培训退役士兵 10630人(次),推荐就业8213人(次), 投入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1910万 元,退役士兵参训率、就业率和培训资 金投入为历年来最高。 复员退伍军人信访稳定工作有新 成效。受上年群体攀比和区域性政策 影响,部分地区企业下岗转业士官(志 愿兵)、复员干部、进藏退役士兵、残疾 退役士兵到省上访明显增多,出现了几 起集体上访事件。在各级党委、政府的 统一领导下,各地主动变上访为下访、 变说教为帮扶,通过统一答复口径、耐 心做好政策解释、认真落实现行政策、 强化协调督导等工作,积极稳妥地解决 了部分复退军人的实际生活困难,及时 化解了部分潜在的矛盾隐患,有效稳控 了上述群体的上访态势,确保了全省 复退军人的整体稳定。除少数部队尚 未交接的对象之外,全省接收的48名 1—4级残疾退役士兵(含6级以上精神 病患者)已全部妥善安置到位。 军供站建设与管理工作有新突破。 2010年,全省军供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全 国深化军民融合、加快推进军交运输现 代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国家 交通战备建设和军队机动方式的新变 化,以军供工作现代化建设为牵引,全 面实施基础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军供专 业保障队伍教育培训以及军供站科学 化、规范化、制度化等建设,积极争取和 筹措项目资金742万元(其中:中央财 政70万元,省财政400万元,地方配套 272万元),使全省军供站的基本面貌 发生了深刻和根本性转变。在军地有 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武汉北军供站正 式启用,成为武汉地区有效保障京九、 京广沿线军交运输工作的主力;赤壁 军供站整体建成,彻底改变了以往的落 后面貌;恩施州军供站主体工程竣工, 落实开办经费110万元,即将正式移交 使用;麻城军供站完成站容站貌恢复 建设,并被成功提格为市政府直属副县 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问题得到较好解 决。武汉、襄樊、宜昌、十堰4个军供站 被评为全国军供工作先进单位,全省6 名同志被评为全国军供工作先进个人, 省厅被广州军区国防动员委员会评为 “十一五”军供工作先进单位。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 2010年全 省共投入“难点村”治理资金2.3亿元, 新建、改建了676个村委会工作用房,共 10万多平方米;改造中低产田0.23千公 顷;修建通村和通村小组公路3034.31 公里;改建厕所6700个;新建沼气池 16264个;新修泵站216个;解决了440 个村、72万多人“吃水难”问题。1080个 “难点村”已根本治理498个,初步治理 545个,正在治理37个。得到治理的“难 点村”村级组织明显加强,村务公开逐 步规范,民主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村级 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强农惠农政策 得到落实,一批村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 会热点、难点、敏感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湖北省在“全 国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 治理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通过 一系列的制度建设不断促进村务公开 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村务公 开率达100%。指导各地积极推进社区 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解决社区管理体制 不顺、社区工作职责不清等问题,全省 社区总数达到3919个,比上年新增357 个。武汉市江汉区通过推进街道和社 区两个层面的体制改革,形成了“江汉 模式”,民政部总结推广了该区的经验 做法。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 展,各地共投入资金约7亿元,为500个 社区新建、改扩建工作服务用房。社区 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荆门市初步建成 了社区事务管理、社区服务供求、社区 电子政务和居民互动网络“四大平台”。 组织开展了全省“难点社区”的摸底 排查和重点调研,初步排查出“难点社 区”715个,占全省社区总数的18.5%, 制定了《关于开展“难点社区”治理工 作的方案》,通过宜昌市伍家岗区的试 点,全省启动了50个“难点社区”治理 工作。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继续稳 步推进,全省共有13个“全国农村社区 建设实验县(市、区)”,5个“省级农村 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以及3个“省 级农村社区建设研究联系点”,303个实 验乡镇,1492个实验村。秭归县、宜都 市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 实验全覆盖示范县(市)”。广泛开展示 范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了全省“百佳村 民委员会”、“百佳社区居民委员会”和 200名“全省社区建设先进工作者”评 选工作。经推荐评选,对17个村务公开 民主管理和20个社区建设工作创新项 目进行了表彰。 (佘易芳)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 一、移民外 迁。全省投入2万多名干部,安排1万 多台车辆,组织120批次搬迁,圆满完 成了18023户、76652人的外迁移民搬 迁安置任务(其中:试点移民2432户、 10352人,大规模移民15591户、66300 人),比原规划增加了245户、2850人, 安置在8个市20个县(市、区),总体实 现了平安、有序、顺利搬迁。二、移民内 安。组织开展了移民内安后靠所涉各 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了大部分 乡镇农村移民实施规划和部分城集镇 规划设计工作,启动了库区13个城集 镇规划设计工作,部分乡镇完成了典 型设计、规划评审和前期征地工作;武 当山启动了23个镇内外单位迁复建工 作;库区77家企业启动了迁建补偿工 作,其中15家已经完成了迁复建任务, 18家企业给予了一次性补偿,有6家正 在进行复建,其它的正在制定迁复建方 案;专业项目迁复建方面,控制性交通、 电力、通讯、水利等项目已经开工建设。 三、移民环保水保。会同省环保厅、省 住建厅对外迁移民安置点污水处理设 施进行了规划,并组织9个外迁安置区 进行试点工作,为今后实施水保、环保 规划奠定基础。四、移民维稳。全年共 处理移民信访问题313件(起),办结案 率95%,移民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大部 分得到解决,几起大的移民集访事件都 得到及时、妥善和有效的处理。五、库区文物保护。累计实施考古发掘项目 92个,完成考古勘探面积487.3万平方 米,考古发掘面积27.31万平方米,约占 总工作量的72%。出土重要文物约2万 余件(套),出版专题考古报告一本、工 作报告两本、图集一本,建立了三个文 物整理基地,一个文物档案资料库。

  【三峡工程后续工作】 一、移民投资结 算和结转。移民资金结算工作进入扫 尾阶段,移民结转项目建设加快推进, 2010年规划内移民结转项目8个,已全 面完成3个,余下项目正在抓紧建设; 影响移民安全入住的11个高切坡治理 项目全面完成,高切坡监测预警系统的 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确保了库区群众生 命财产安全;以兴山县香溪河支流高岚 河建阳坪段消落区治理、秭归县生态屏 障建设与农村截污处理、巴东沿渡河镇 库岸农田区生态屏障建设等为重点的 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试点示范项目建 设全面启动,部分已经建成,并开始发 挥效应。二、175米试验性蓄水。加强 蓄水监测管理,及时做好三峡工程175 米试验性蓄水应对工作,完成了试验性 蓄水影响项目的恢复重建,没有发生一 起因蓄水引起的人员伤亡事件,库区移 民群众情绪稳定,社会经济正常运行。 三、三峡后续规划和实施准备。配合长 江委及有关编制单位对全省三峡后续 工作规划进行修改完善,确保了规划的 科学性;组织申报和评估审查了2011年 三峡后续规划实施项目,为三峡后续工 作起步奠定了基础。四、移民遗留问题 处理、移民培训和库区产业发展。积极 争取资金,妥善处理了重庆自主外迁湖 北省农村移民和陆水库区移民的历史 遗留问题;会同省财政厅申报、审批和 落实了三峡库区电力扶持资金项目65 个、补贴资金1567万元,三峡库区产业 发展基金项目92个、安排基金15670万 元;切实加强三峡移民就业培训工作, 重点推进巴东县移民职业教育和技能 培训试点的深入开展,并全面推广其试 点经验。2010年,全省三峡库区累计培 训移民19917人次。

  【地方水库移民】 一、水布垭库区移 民。全面完成了坝库区移民安置工作 任务。累计完成农村移民搬迁安置 13601人,库区滑坡避让搬迁安置5048 人,原规划搬迁的4个集镇和专业项目 复建任务全面完成;调整新增水布垭 工程库区和坝区土地补偿投资8721.40 万元,并制定了兑现方案。二、新建水 电工程移民。加强了对沙坪、小河、杨 家峡、龙潭嘴、落水洞、大滩口、新集、白 河、白沙河、龙潭嘴、大东湖水网联通工 程等在建和拟建水电站工程移民工作 的指导和协调,逐步规范了移民前期工 作程序,维护了移民合法权益。根据省 政府公布的新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和片区综合地价,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及 时研究明确了妥善解决过渡期水利水 电移民安置相关政策的意见;大力推行 潘口电站水库移民成功经验,指导推动 全省小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规范实施。 三、新建水库移民后扶指标。根据全省 在建水电工程移民实际,及时向国家申 报并获得国家核准2009年度新建大中 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3781人。

  【后期扶持政策实施】 一、原迁移民 直补资金发放。国家核定湖北省大中 型水库原迁移民85.97万人,全年下拨 直补资金51582万元。各地按“直补到 人、一人一卡(折)”的要求,已发放直 补资金49519万元,发放率达到96%以 上。二、增长人口项目扶持。全省实施 增长人口项目8300多个(处),总投资 51582万元,重点用于再搬迁安置移民、 危房改造、基本口粮田及农田水利设施 配套、基础设施、生产开发等项目的实 施。三、库区安置区发展规划实施。全 年征收库区基金2.1亿多元,加上中央 安排的后扶结余资金,按照核定移民人 均140元标准控制投资规模,编制经济 发展项目计划,主要是安排库区安置区 基础设施项目和特困移民危房改造,资 金相对集中解决移民群众急需解决的 突出问题,尽量与后扶项目资金捆绑使 用。全省共安排经济发展计划投资金 29720万元,项目1283个(处),涉及90 个县(市、区)。四、连带问题处理。全 年安排资金7098万元解决长阳县隔河 岩库区滑坡等水库移民突出问题,继续 落实了库区63.8万人的粮食补贴政策。 小型水库移民解困积极推进。安排小 水库解困项目778个,下达资金5491万 元,有效改善了库区基础设施条件。开 展了中央直属水库“六年规划”项目实 施情况检查和总结工作。五、小型水库 移民解困。全省共有小型水库5834座, 全年下达资金5491万元,继续坚持推磨 转圈的方式,突出资金规模效应,实施 项目778个,有效地改善了库区基础设 施条件。

  【移民管理工作】 一、资金管理。在移 民后扶资金方面,各级切实落实“专户 管理”、“县级报账”,“资金直达”等制 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确保后扶 资金安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在南水 北调移民资金方面,配合国务院南水北 调办、省审计厅开展了对试点移民资金 的稽查和审计工作,组织人员对25个 市、县(市、区)开展了资金内部审计工 作,为迎接国家全面审计奠定了基础。 在三峡移民资金方面,全面清理移民资 金,严格按照资金与任务“双包干”的 原则开展移民资金结算工作,保持政策 的连续性,确保移民政策落实到位。全 年下拨各类移民资金共计115.6亿元, 从检查审计的情况来看,尚未发现大的 问题。二、项目管理。在移民项目管理 方面,坚持落实“移民村作为项目实施 主体”,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投标 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 制进行管理。三、质量管理。在南水北 调移民建房质量管理上,建立了政府监 督、社会监理、移民参与、企业自控的 “四位一体”质量监管体系,形成了移民 房屋质量问题检查整改制度,保证了移 民房屋质量的总体可靠。四、稽查、审 计整改。各级移民部门对各类水库移 民工作稽察、审计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整 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基 本到位。五、监测评估。通过跟踪监测、 分区分片、定岗定责、定人到村和动态 反馈等方式,重点监测了咸宁、黄冈等 市州28个县100多个移民村的后扶工 作实施情况,促进了移民后扶工作效应的充分发挥。

  教育

  2010年,全省共有幼儿园4395所,在园幼儿111.84万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3.85万人。有特殊教育学校76所,在校生人数15349人。全省小学7749所,招生68.02万人,在校学生365.55万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96%,小学年辍学率0.06%,小学毕业生升学率107.57%.初中2184所,招生65.79万人,在校学生218.09万人。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99.63%,初中年辍学率0.26%,初中毕业生升学率82.42%.普通高中603所,招生39.55万人,在校生123.74万人。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的升学率46.2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7.2%.民办普通中学257所,招生7.81 万人,在校生23.75万人。民办小学68 所,招生1.24万人,在校生7.59万人。民办幼儿园3486所,招生34.15万人,在园幼儿55.71万人。

  2010年,全省有中等职业学校413所,比上年增加11所;招生28.36万人, 比上年减少8.36万人,减少22.76%;在校生90.38万人,比上年减少13.79万人,减少13.24%;毕业33.58万人,比上年增加2.8万人,增长9.08%.中等职业学校有教职工4.1万人,专任教师2.85 万人,比上年减少0.07万人;生师比为31.74∶1,比上年减少4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80.67%,比上年提高2.03%.校舍占地面积2266.7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78.85万平方米,增长3.6%,生均25.08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952.0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52.74万平方米,增长5.86%,生均10.53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403.61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9.89万平方米;拥有图书1789.38万册,生均图书19.80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为145806.98万元,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为1613.21元。

  2010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120 所,其中,中央各部委所属学校8所, 地方所属学校112所(本科学校58所, 高等专科学校3所,高等职业学校51 所)。成人高等学校14所。全省培养研究生资格的单位46个,其中,高等学校23个,科研机构23个。全省招收研究生36116人,在学研究生103140人,分别比上年增长3.93%、1 3.69%;毕业研究生22832人,比上年减少10.69%.全省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38.76万人(本科20.25万人),比上年减少2.1%;在校生129.69万人(本科71.62万人),比上年增长3.83%;毕业生33.13万人(本科14.89万人),比上年增加0.94%.成人高等教育招生10.14万人,比上年增长1.82%;在校生26.21万人,比上年减少5.07%;毕业生10.46万人,比上年增长1.9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32.9%.2010年,全省普通高校独立学院31所,招生8.69万人,在校生28.89万人。全省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校11 所,独立设置民办普通高校招生2.76万人,在校生8.26万人。高等学校专任教师7.59万人,其中普通高校7.47万人, 成人高校0.12万人。普通高等学校生师比17.56∶1(按当量学生计算)。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拥有产权的占地面积为8219.4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143.28万平方米,教学及辅助用房1654.32万平方米,学校藏书10332.42 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27.42亿元。

  卫生

  截至年底,全省卫生机构总数10305个(不含村卫生室) ,其中医院603个,疗养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29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33个, 社区卫生服务站961个) ,卫生院1196 个,门诊部202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6499个,急救中心(站) 7个,采供血机构25个,妇幼保健机构100个,专科疾病防治院(站、所) 85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含防疫站) 115个,卫生监督机构98个,医学科研机构1个,医学在职培训机构23个,健康教育站1个,其他卫生机构55个。医院中,有综合医院395 个,中医医院87个,中西医结合医院12 个,民族医院2个,专科医院107个。全省卫生人员总数30.39万人(不含乡村医生) ,其中执业医师8.18万人,执业助理医师1.42万人,注册护士9.33万人。医院开放床位20.07万张。

  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授予湖北省支援青海玉树抗震救灾医疗队“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光荣称号;国务院血防工作座谈会在湖北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出席会议并对湖北省血防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体育

  竞技体育

  2010年,湖北省优秀运动队在国际比赛中共获得冠军57个、亚军33 个、季军24个,其中世界冠军31个,亚军26个、季军22个,亚洲冠军26个,亚军7个,季军2个。在全运会项目国际最高水平比赛中共获得世界冠军2个、亚军3个、季军7个,亚洲冠军8个、亚军4个、季军1个,打破一项世界纪录,两项亚洲纪录。在国内最高水平比赛中获得冠军40个、亚军41个、季军51个, 其中全运会项目冠军14个、亚军17个、季军16个。举重运动员廖辉在世界锦标赛上以358公斤的总成绩一举打破男子举重69公斤级世界纪录,并勇夺冠军;游泳运动员赵菁在亚运上夺得女子100米仰泳、女子200米仰泳和女子4×100米混合泳接力3枚金牌,并打破女子200米仰泳和女子4×100米混合泳接力两项亚洲纪录。2010年,湖北成功举办世界男子排球联赛、戴维斯杯亚太赛区网球赛、第四届世界传统武术节、网球ITF巡回联业赛等43项国际国内大型体育赛事。湖北赛区再次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全国最佳赛区及优秀赛区;同时,完成运动员网络注册1136 人;审批一级运动员180人,一级裁判员352人。

  群众体育

  2010年,湖北省群众体育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群众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群众体育健身队伍日益壮大,体育健身活动持续不断, 体育健身设施逐步改善,形成了因地制宜、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发展途径,群众体育事业的发展惠及更多的人群,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并超额完成,一大批群体先进受到表彰。

  全年经常参加锻炼的体育人口已达40.1%,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六个百分点,国民体质达标率为90.3%。体育场地设施不断增加,省本级用于场地建设经费达3000余万元,援建省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9000多个、全民健身路径5700多条、全民健身活动中心40个、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42个,新增体育设施面积1800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设施1.4平方米。全省90%以上的城市街道、60%以上的农村乡镇建立了文体站或体育站,社会体育指导员由1.2万人增加到2.5万人。形成了龙舟拉力赛、横渡长江、登山、漂流等全国有影响的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品牌和特色项目。非奥项目重大赛事成绩突出。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分别位居全国第四位,首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上总分列全国第三。成功举办第四届世界传统武术节和湖北省十三届运动会、湖北省七届民族运动会。

编辑:郭庆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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