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台办为在鞍台商台胞聘请法律顾问
中国台湾网8月1日鞍山讯 7月28日,为更好保护台商、台胞合法权益,鞍山台办特聘请辽宁弘扬律师事务所为在鞍台商、台胞常年法律顾问并举行了签约仪式。
鞍山台办主任朱卫红、鞍山市律师协会会长、鞍山市仲裁委员会首席仲裁员、辽宁弘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黄殿满,鞍山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会长、海城正昌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子圣等嘉宾出席了本次活动。
朱卫红与黄殿满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书》,向法律顾问颁发了聘书,并与在场台商举行了座谈。
朱卫红表示,自1988年第一家台资企业落户鞍山以来,经过三十年的发展,台资企业已经成为了鞍山市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发展,法治在企业发展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相信在各位法律顾问协助下,鞍山市台资企业的发展一定会更上一个新台阶。
辽宁弘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6月10日,是鞍山地区较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受到过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多次表彰,此次决定为在鞍台企和台胞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必将进一步为在鞍台胞合法权益、台资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中国台湾网鞍山市台办通讯员 崔天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