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社”报道,台“刑事警察局”6日表示,台湾十大枪击要犯之首陈勇志6日在大陆落网,最快8日将遣返回台。陈勇志犯下台南某酒店100多发枪击案、台中广三百货孕妇枪击案和普罗酒店等枪击案。
据“刑事局长”林德华表示,如果以枪击案的引起社会关注的规模来说,陈勇志算是岛内十大枪击要犯之首。警方追缉陈勇志已久,苦于无法掌握陈勇志据点。不过在2009年两岸签署共同打击犯罪和司法互助协议后,两岸警方合作,顺利在大陆深圳逮捕陈勇志。
“刑事局”指出,陈勇志在台湾犯案后潜逃到大陆。最近1年,两岸警方多次协商,由台湾警方提供资料,大陆警方进行逮捕,终于在深圳顺利逮捕陈勇志到案。
林德华表示,陈勇志到案,遣返的时间预定在最近这几天,时程要看大陆警方的的程序和两岸班机的排定,不过一定在第一时间遣返,迅速将陈勇志送台湾到案处理。
此外,林德华指出,陈勇志到案凸显两岸警方合作的密切关系,据悉,陈勇志遣返后,将依惯例,先到“刑事局”进行人身识别询问,再到地检署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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