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出十项优惠服务 支持鲁台企业合作发展
中新社济南4月26日电 (记者 梁犇 李欣)山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26日在济南签署《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合作协议》,为鲁台企业提供产业链金融产品、投融资支持、赴第三地共同投资、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等十个方面的优惠服务。
“山东省经济正处于转方式、调结构新常态下的重要时期,在鲁台资企业的发展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挑战和影响。”山东省台办公室主任张雪燕表示,为促进在鲁台资企业健康稳定发展,促进鲁资企业赴台投资,深化鲁台经济融合,有效开展项目精准对接,为企业提供金融优质服务,三方联合建立支持鲁台经济金融交流与合作战略,并在十个方面开展合作。
记者获悉,《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合作协议》内容主要包括:支持鲁台重大产业合作项目,为项目提供产业链金融产品;支持在鲁台资企业投资与转型升级,为企业提供投融资支持;支持台湾行业龙头企业在鲁投资建设;支持鲁台青年创业创新合作;给予海峡两岸产业合作示范基地及各类台湾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项目信贷支持;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鲁资企业赴台投资建设与发展;深化鲁台金融合作;支持台湾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参与海外生产制造基地、经贸合作试验区、基础设施等项目;支持鲁台企业赴第三地共同投资,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树立中华民族品牌;争取主管部门政策支持,及时沟通协调解决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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