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首部保护台胞投资条例通过 2016年起实施
中新社合肥11月20日电 (张俊)记者20日从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获悉,《安徽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日前通过审议,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据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杜玉山介绍,此次通过的《安徽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是大陆省份通过的第一部关于保护和促进台胞投资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不但进一步明确台胞投资优惠的行业问题,还明确了促进台湾工业园发展和设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等台胞迫切关注的问题。
台商来大陆投资,融资问题经常困扰着企业的发展。此次安徽出台的条例首次明确了台商企业投融资问题,鼓励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设立台湾同胞投资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台湾同胞投资企业信贷投放。“这项规定的出台,将大大缓解台商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杜玉山表示。
据杜玉山介绍,条例在鼓励新兴产业投资、科技研发和台胞在皖工作生活上也颇具亮点。条例规定,鼓励和支持台湾同胞投资者在安徽设立企业总部、研发机构和技术转移平台。此外,台湾同胞投资者的子女和台湾同胞投资企业中的台胞职工的子女就学,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并可获适当照顾。
安徽省台办副主任苏青表示,以前关于保护和促进台胞投资的规定,都是散落在各个部门,此次整合在一起并上升到地方性法规的高度,意义重大。
“条例加强了台胞权益的保障,鼓励和促进台胞赴安徽投资,同时加强了侵权救济,以及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条例的责任追究。”杜玉山说。
《安徽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从2013年开始起草,为了有针对性地了解台商企业的情况,工作人员多次前往台商企业与台湾产业园调研,与台湾同胞面对面交流,征询他们的意见。
目前,台湾已成安徽第二大外资来源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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