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共推乡村旅游合作 达成《厦门共识》
两岸乡村旅游圆桌会议 王东明 摄
中新社厦门5月7日电 (闫旭)“乡村旅游趋势的发展是我们两岸旅游合作非常新鲜的一个亮点。”台湾中华两岸旅行协会理事长黄瑞荣7日在第二届两岸乡村旅游圆桌会议上表示,接下来的十几年二十年,乡村旅游一定会发扬光大。
当天,由大陆18个省旅游局和台湾18个旅游协会(学会)共同联办的第二届两岸乡村旅游圆桌会议在厦门举办。两岸乡村旅游业者、管理者、研究者代表齐聚,分享两岸乡村旅游发展成功经验,探讨两岸乡村旅游产品体系建设和创新发展模式。
参会的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也看好两岸乡村旅游的发展,他援引一组数字称,2014年,大陆乡村旅游人数达到12亿人次,占全部游客数量的30%,乡村旅游收入达到3200亿元人民币;在巨大的市场需求驱动下,乡村旅游产业主体呈现规模化、多元化发展态势,已有200万家“农家乐”和10万个以上特色村镇。
圆桌会上,两岸业界围绕在地产品的开发与运营模式、在地民宿的创意与经营管理、在地美食的“土味”与服务品质、在地文创的挖掘与DIY体验等议题展开探讨后,达成并通过了《两岸乡村旅游圆桌会议厦门共识》(以下简称《厦门共识》)。
福建省旅游局局长朱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厦门共识》对两岸乡村旅游整体的合作与发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譬如发展乡村旅游过程中要注重在地文化的挖掘、品牌的打造,注重乡土气息结合人文特色等等,这些都是要引以为鉴的。”
《厦门共识》从产品开发、理念创新、品牌引领、品质提升、文创融合、人才培养、两岸交流、互联网思维八个方面,就两岸乡村旅游的交流合作、共同发展提出了一系列对策。
根据《厦门共识》,两岸业界今后将进一步挖掘乡村旅游资源潜力和文化内涵,培育发展多种类型的乡村旅游产品,培育并创造更多乡村旅游新业态;主动寻找合适的农耕、生活和民俗等文化内容,提炼特色人文历史或相关的文化因素,把乡村旅游和文化创意产业有机结合,打造具有文化创意的乡村旅游项目。
同时,加强两岸乡村旅游业界间的合作,整合台湾研发优势、文创优势、先到经验和大陆资源优势、市场优势,取长补短,为两岸乡村旅游业发展谋福祉,实现两岸乡村旅游产业相互促进;加强乡村旅游业与互联网的跨界结合,引领两岸乡村旅游线上线下大融合,促进两岸乡村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台湾暨南大学观光休闲与餐饮管理学系教授、台湾观光创新协会理事长郑健雄认为,《厦门共识》提出理念创新、人才培育、产品开发等概念,能够让两岸旅游部门的主管、从业人员少走冤枉路。“两岸乡村旅游发展要快速追上世界水平,形成共同的品牌竞争力。”(完)
[责任编辑:李瑞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