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台自贸区对接的“厦金路径” 30年前就在“求合体”
东南网11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靖东 燕子)在厦台自贸区对接讨论之前,厦金自由贸易区是更早出现的提法。毕竟厦金两地地缘深厚,长久以来又有“小三通”积累的人流与商机。厦门自贸区总体思路中“对接台湾”这一条,理所当然地包括但不限于“厦金路径”。事实上,在台当局推出“自由经济示范区规划方案”之际,金门也有着自己的想法。
30多年前 厦金就在“求合体”
“厦金自由贸易区”这个概念,从上世纪80年代就已经出现了。近年来,两岸经贸关系发展每逢节点,厦金自贸区就会被提出来,比如ECFA签署,比如服务贸易签署。诸多有识之士更为厦金自贸区呼吁奔走,甚至为其量体裁衣,进行制度上的设计。其中包括2002年就提出建设“厦金特区”的台湾竞争力论坛执行长谢明辉,也包括为厦金跨关境合作提出“两步走”方案的厦大台研院经济所所长唐永红。明年7月,这两个单位还将联合举办研讨会,讨论的主题就是推进厦金自贸区建设。
金门县政府建设处处长翁自保告诉导报记者,厦门倡议尽快推动“金厦自由经贸区”的原因在于,在区域整合的趋势下,更应规划一个“跨境”的经济整合发展区域。2009年台“行政院”核定的“金马中长期经济发展规划方案”之中,明确将金马地区定位为两岸互信合作的“先行示范区”。也就是说,台湾对于两岸全面自由经贸往来的疑虑,可以在此得到充分评估。因此,厦金自贸区中的金门,将与台湾“六海一空一农技”自由经济示范有明显差异。
政策松绑 金门寻求“量身定做”
然而,与厦台自贸区建设可以直接“无缝对接”不同的是,金门在台当局规划的第一拨“六海一空一农技”自由经济示范区中榜上无名。也就是说,目前的金门,暂时缺乏可以与厦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对接的自由经济示范区域。对此,金门瞄准的是台当局自经区规划中的“第二阶段”机遇。按台当局的时间表,“自由经济示范区特别条例”通过之后,台当局就可以直接划设或由地方政府申请设立新的自经区。其中规定的示范产业限定在智慧运筹、国际医疗、农业加值及产业合作领域。无独有偶的是,在金门的五大发展远景中,这些产业形态几乎都有所涉及。
在翁自保看来,在当前两岸制度现实面上,推动“金厦自由经贸区”还有不少课题等待突破。特别在台湾方面,目前尚未开放两岸地方政府间直接协商签署协议。但金门尝试在“离岛建设条例”的相关规定中找到突破机会。而配合台当局自经区第二阶段的申请,为厦金量身定做一个具有厦金特色的自由经济示范区,凸显其对台湾市场的“冲击可控制性”,是相当可行的切入点。
[责任编辑:朱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