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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效应赴台游悄然“转型”

2013年10月12日 09:20:00来源:人民政协网

  在热闹的台北夜市品尝小吃,在阳光明媚的垦丁看海景,在夕阳西下的淡水老街感受风土人情,在长途计程车上唱K……刚刚过去的“十一”黄金周,对于赴台旅游的薛小姐一家人来说,可谓是一次无忧无虑的愉悦之行。“这次去台湾,感受到的完全不同于以往的团队游,非常舒适。”面带甜甜笑容的薛小姐对记者说,与以往不同,这次的环岛游没有安排购物行程,空出一些自由活动时间,一家人选择了更多的游玩项目,“这是得益于《旅游法》的实施。”

  今年的“十一”黄金周是大陆《旅游法》正式开始施行的第一个假期,其中明令禁止“零负团费”、增加购物点、强迫购物等行为,不仅给大陆游客出境游带来诸多变化,也打破了两岸旅游业长期以来的“生存法则”,对两岸旅游业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低价团惹祸赴台游市场乱象

  自2008年,两岸开放赴台游以来,越来越多的大陆游客选择到台湾旅游,五年间,赴台游市场成长了超过100倍。随着市场的迅速壮大,同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旅行社的团费报价也越来越低。

  “2008年刚开放赴台游时,八天七夜的环岛游人均团费在8000元左右。”中青旅港澳台负责人齐天胤告诉记者,然而,到了2009年下半年,这个价格就变成了4000元左右。

  据记者了解,在湖北、河南、山西等地,赴台游价格五年则降六成,一度出现过3060元的“白菜价”。

  “旅行社的这种低价运行,看起来游客‘低费’甚至‘免费’旅游,但是,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旅游业者利润变薄,自然得通过其它办法补回来。最终,游客变成了‘快节奏、购物、自费项目’旅游。”齐天胤表示,这种无规则的模式,不仅侵害了旅游者的权益,还危害到了游客的安全,“台知名牛肉面店用剩菜招待陆客,陆客在台安全事故频发,这些很大程度上都是低价团费惹得祸。”

  一位曾在台湾某旅行社工作过的朋友则向记者透露,因为团费低,旅行社一方面拼命压缩成本,另一方面多安排购物行程,以赚取回扣,“除了在住宿、餐饮上降低成本外,旅行社还采取雇佣即将退休的老司机,租用旧的旅游车等办法,压缩车辆使用成本,当遇到天气差、路况差的时候,这种车况很容易出事。”这位旅游业者感慨地说:“报低价团,真的是拿命去旅游。”

  “正是为铲除低团费恶瘤,大陆出台了《旅游法》。”齐天胤对记者说,《旅游法》实施之后,虽然部分境外游产品的价格出现上涨,但是,在表面上的“涨价”背后,是游客出行的性价比得到提高,“我认为这不叫‘涨’,而是回归正常。”

  薛小姐也向记者证实,这次赴台游的价格比以前涨了近一倍,“虽然费用增长了,让人有点心疼,但是跟以前‘虚低’比却透明了很多,再没有别的附加消费和购物了,这反倒是件好事。”

  ■短空长利两岸业者看好后势

  由于“低价团费+高价购物”的模式将成为过去,在给两岸旅游业者带去冲击的同时,也带来了新商机。

  “受团费上涨的影响,‘十一’期间北京赴台游报团量下降了30%左右,但个人游人数却增长强劲。”齐天胤表示,“《旅游法》实施是‘短空长利’现象,目前已有多家旅行社开始调整赴台游产品,个人游、半自助个人游等产品将成为新趋势。”

  对于旅游法的长期效益,中国旅行社总社(北京)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乔芳认为,以法律来规范旅游市场,是对大陆游客赴台游品质的保证,对赴台游发展也是一大机遇,“对游客、对旅游业都是一件好事”。

  大陆《旅游法》的实施也使岛内旅游市场无可避免地受到一些影响,但台湾业者也普遍认为,从长期来看,后势看好,值得期待。

  台湾观光旅馆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赖正镒表示,大陆《旅游法》上路,对台湾观光产业来说,不失为岛内观光业者转型升级的契机。“陆客团在岛内的杀价竞争、购物纠纷时有所闻,影响到整体产业的秩序及观光业的永续经营。因此,趁此时机,整顿产业秩序、淘汰不良业者,让优质行程得以展现,并使观光效益扩散到其它行业,也是产业转型的契机。”

  “这是改变台湾已经扭曲的旅游市场的救命仙丹。”台南市旅行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王致远则一针见血地指出,站在旅行业者的角度来看,台湾旅游市场能否恢复正常,很务实地说靠台湾自己不够,更重要的是靠大陆。“大陆《旅游法》实施,非常好、非常正面,只要能坚持做下去,长远下来对台湾旅游服务产业绝对是好的。”

  “台湾旅游市场该要好好感谢大陆实施《旅游法》。”台湾旅馆商业同业公会全联会秘书长林振典不讳言地说,透过这次大力整顿,台湾旅游市场会渐渐走入常轨。“如果观光团长期靠低团费运作,即使陆客增多,台湾观光业也未必赚得多。”

  对于岛内业者所担忧的业绩下降,台观光管理部门分析指出,陆客赴台的消费不会因《旅游法》实施受影响,过去团费低,以高消费弥补,未来只是回归常态,旅客预算由购物挪到吃住等团费上,也可大幅减少低价团的旅游纠纷。

  ■个人游不受影响台方拟扩大推动

  据台湾方面统计,“十一”期间,大陆赴台游客总人数达48915人,其中团客为24496人,较去年同期减少约三成;而个人游的陆客则为24419人,再创新高。

  “新法规实施后,由于受团费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不少民众改以个人游方式出游。”齐天胤表示,该社今年“十一”赴台个人游人数较去年同期增长超过3倍。

  记者从“个人游”旅游产品占比重较大的携程旅游网也了解到,“十一”期间总体组织“个人游”出游的人数比去年同期有增无减,越来越多的游客喜欢自由“拼接”旅游行程。

  面对大陆游客出游结构大幅变动的情况,台当局与岛内业者也开始调整营运策略以因应。

  爱购物是赴台大陆游客的一大特点,而新法规严禁旅行社安排购物行程。岛内业者表示,未来将在较大型的饭店设柜台,大陆游客住宿时,可直接在饭店购物,从而避免“购物行程”问题。

  由于个人游不受《旅游法》影响,台湾方面也开始考虑扩大推动个人游。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当局正研究松绑个人游人数限制,拟将每天2000人的上限,扩大到3000人,以免岛内业界因短期内陆客团减少而陷入困境。同时,对每天的配额也采取弹性做法,“一些淡季未用完的配额,考虑挪到旺季使用。”

  大陆《旅游法》带来的盘整效应对岛内业者的影响是短期的,台观光管理部门表示,在加速推动赴台个人游的同时,已与大陆方面协调,尽速恢复陆客团赴台,该部门并乐观预期,团客人数会逐步回稳,时间点或在明年春节。

  (来源:人民政协网)

[责任编辑:段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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