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福建福清出台优惠政策扶持海峡商品交易中心

2013年09月09日 15:13:00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9月9日福清消息 日前,福建福清出台《关于扶持福清海峡商品交易中心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提出,对进入海峡商品交易中心运营的商户设立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内资有限公司的,允许其注册资本实行“零首付”;鼓励中心投资者提高商铺招租率,商铺招租率70%以上,市财政一次性补助中心投资者20万元,每增加10个百分点,再增补10万元;在中心建成培育期5年内,前3年返还中心投资者80%的税费地方留成部分,后2年返还50%等。

  福清海峡商品交易中心规划用地1000多亩,总投资30亿元。一期工程规划占地面积113亩,总投资3.5亿元,于2012年2月动工建设,计划于2013年12月投入使用。根据规划,海峡商品交易中心将打造两岸大型的商品集散地,建设独具两岸特色的以大型批发为主、零售为辅的现代化综合性市场。(中国台湾网福建省台办通讯员 文佳)

[责任编辑:段雯婷]

相关内容

京ICP备13026587号-3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关于我们|本网动态|转载申请|联系我们|版权声明|法律顾问|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86-10-53610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