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福建省出台政策鼓励台商从事仓储服务

2013年07月29日 08:54:00来源:中国台湾网

  记者从福建省交通部门获悉,近日福建省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海西港口群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提出,进一步推动闽台港航业合作,鼓励台商在闽从事仓储物流服务。

  通知表明,闽台港航业合作空间巨大,是今后两岸交流的重要领域。福建省政府提出,进一步推动两岸滚装运输,争取率先实现平潭-台北、台中,厦门-金门汽车互通行驶;支持围头湾港区发展全方位对台直航运输。

  按照相关政策,福建省将鼓励支持骨干港口企业与台湾港航物流企业相互参股;鼓励台商在福建省港口物流园区从事仓储、堆存和物流配送等服务,支持有条件的港区因地制宜建设对台物流园区。

  通知还提出,将以福建省交通集团、厦门港务控股为主,牵头组建两大港口集团。(记者胡苏)

[责任编辑:段雯婷]

相关内容

京ICP备13026587号-3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关于我们|本网动态|转载申请|联系我们|版权声明|法律顾问|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86-10-53610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