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商务人士赴台有望申请居留证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内务主管部门已着手研议,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授权,将订立许可办法,同意大陆商务人士赴台申请居留证,但不会进阶至取得身份证及户籍阶段,与大陆配偶居留将采取不同待遇。
台当局“内政部”将先行放宽台资企业的相关产业,可调派集团内部大陆籍干部或专业技术人才赴台服务。
台湾“经建会”规划自由经济示范区将订特别法,排除现行各项法律限制,最大卖点就是人流、金流、物流大松绑。相关官员说,企业人员自由流动成世界潮流趋势,跨地区企业人员自由进出,未来有更大松绑想象空间。
相关官员说,“内政部”虽未开放大陆商务居留的许可,惟“两岸人民关系条例”17条已有法律授权,符合赴台从事商务活动大陆人士,可申请在台取得商务居留证或工作证,居留证最长3年,期满可申请延长。
“台资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办法”出台
为实施《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保护台湾同胞在大陆投资的合法权益,商务部12月21日在其网站公布了《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明确,台湾投资者以其直接或间接所有或控制的第三地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作为投资者(第三地投资者)在大陆投资设立企业(转投资企业),可根据本办法提出申请,将该第三地投资者认定为视同台湾投资者(转投资认定)。
根据征求意见稿,商务部会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台湾事务办公室作为认定部门,负责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的管理工作。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香港撞船事故调查第一阶段聆讯结束
香港南丫岛撞船事故调查委员会12月21日结束第一阶段聆讯,将于明年1月7日再续,为这次香港多年来死亡人数最多的一次撞船事故追查原因。
经过八天的聆讯,调查委员会21日再传召多名乘客作供。其中,被指撞船后“不顾而去”的港九小轮“海泰号”的船上乘客周懿琪指事发时曾听到有人大叫船舱渗水。
这次撞船事故涉及一艘港九小轮“海泰号”和一艘搭载香港电灯集团人员观看烟花的小型渡轮“南丫四号”。尾随“南丫四号”的“南丫二号”亦有乘客被传召作供。
事发乘坐“南丫二号”的乘客梁国伟是港灯助理康乐组主任。他作供时说,发现撞船后立即要求船长将船驶近“南丫四号”协助救人。他当时呼吁男乘客协助,将救生圈和救生绳等抛下海,救了17人上船,部分头部流血受伤。
在结束首阶段聆讯后,调查委员会将于明年1月7日开始另一阶段聆讯,届时将传召救援人员讲述拯救行动、乘客有否穿上救生衣等,之后会分别传召船只建造专家和熟悉海上安全的专家作证。
香港警方打击有组织高利贷活动
香港警方新界南总区重案组针对有组织的高利贷活动及以非法手段收取债务的罪行,近日在全港展开代号“展望者”拘捕行动。
香港警方突击搜查了一家持牌财务公司和7家财务顾问及中介公司,检获1500名“借债仔”资料,涉款逾2300万港元,17名涉案男女包括多名黑帮成员被捕。
新界南总区(刑事)高级警司区展秋表示,新界南总区自2009年开始,涉及有组织的高利贷活动及以非法手段收取债务的罪行高企,为此,警方早前部署“展望者”行动深入调查,锁定一个由一家持牌财务公司和7家财务顾问及中介公司组成的高利贷集团,相信有黑帮组织参与其中。
区展秋表示,高利贷集团以不合理的收费,令绝大部分事主最终得到的款项不会超过借款的一半,部分只能收到借款的15%。
馨元辑
[责任编辑:段方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