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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依法公正审理涉台案件保护台商台企正当权益

2010年01月13日 10:49:00来源:福建新闻网

  福建新闻网福州一月十二日电 (记者 孙贤迅)在涉台案件审判中开创中国大陆先河的福建省各级审判机关,今年将着力先行先试,健全完善涉台案件审判庭,推进涉台审判专门化、规范化。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今日在此间举行的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表示,福建各级审判机关将服务两岸交流合作。她说,各级法院要营造有序竞争的投资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涉台案件,务实解决涉台案件审判中遇到的法律实用问题,切实保护台商和台资企业的正当权益,为闽台交流合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着力先行先试,不断总结涉台审判工作经验,探索创新涉台审判和司法服务机制。

  马新岚还透露,今年福建还将加强涉台审判理论与实务研究,积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涉台司法互助,发挥法官协会作用,扩大闽台司法界人士的联络沟通,办好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构筑两岸司法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

  福建各级法院近年着眼于促进两岸交流合作与先行先试,创新涉台案件审判机制,漳州市两级法院成立了专门的涉台案件审判庭,聘请台商担任调解员,芗城、龙海、漳浦三个台商投资较为集中的基层法院,选任了八名台湾同胞担任人民陪审员,福州、厦门、泉州等地法院及厦门海事法院与台湾事务办公室、台商投资协会等建立了涉台案件联系协调机制,最大限度保障台商和台资企业正当权益。去年一至十一月,福建各级法院共审结涉台案件一千八百六十多件。

[责任编辑:徐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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