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否认两岸ECFA协商“双方出现时间落差”
2009年12月31日 08:33:00来源:新华网-台湾频道
在16日举行的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关于ECFA的部分,大陆希望在这次第四次“陈江会”的时候,双方能够启动。不过,在台湾方面,却定出一个时间表,1月商谈,5月商签。对于台湾这方面的意见,双方是否出现了时间上的落差?
范丽青表示,双方从来没有“出现落差”。何时要商谈签署协议,要视两岸协商的进展情况而定。
范丽青也就台湾民众对于签署ECFA的态度发表看法。
她说,对于如何进一步让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工作,更多地被两岸同胞了解,两岸双方都有责任,应该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推进的力度。大陆始终采取一个积极的态度来面对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问题,之所以这么做,出发点其实就是希望能够促进两岸经济的共同发展,增进两岸同胞的共同福祉,最大限度地实现两岸经济的优势互补,最大可能地追求互利双赢。
所以,在这个基础上,大陆方面愿意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秉持开放的理念,充分考虑台湾方面的合理诉求,尽量照顾台湾同胞的实际利益。现在,两岸的研究机构都进行了各自的研究,也进行了共同的研究,共同结论是,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对双方都是有利的。同时,对某些产业和社会群体可能受到的一些影响,两岸有关各方会认真细致地加以评估,在商签协议过程中妥善兼顾,从而使协议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和代价最小化。
[责任编辑:薛白璐]